laidoffman2005-02-25 21:43:35
前不久,我被公司LAID-OFF。我去年9月I-140通过,I-485在这之前已经递上去了。所以我和公司有口头协议,我的位置保留到下个月底,目前我算无薪请假,到三月中我才回去办理正式LAID-OFF手续。我在找工作,想在4月份开始新的工作。不知道会不会影响我的绿卡申请,按说到3月底I-140也批过6个月,我可以离开公司了。我担心自己4月份找不到工作怎么办,听朋友说,因为我有工卡EAD,事实上我可以自己注册一个公司,就算consultant,那么我就不算失业,等拿到绿卡再说了。请问这样行吗?

另外一个问题:在LAID-OFF之前我就知道公司在招聘和我同样的位置,当时LAID-OFF时人事处和老板都说经济不好才裁人,所有那些贴出来的新位置都会取消的。但一个月之后,我发现他们在继续招聘这个位置,我完全胜任。听人说,美国法律规定,解雇一人后半年内不得招聘同样的位置。现在公司做法就有些违法了。

我猜测有这些可能:公司会在我下月中旬回去之前找到人就职,那么再LAID-OFF我不算违法;另外为避免麻烦,或许公司会等我回去时改成FIRE,那么就没法律问题了。现在我应该怎么办?是否能保全自己最大的利益。请多指教,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