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纽约总领馆护照签证组领事3月27(星期日)将在波士顿现场受理领事证件申请http://www.nyconsulate.prchina.org/chn/lszj/bzcx/wdbz/t173726.htm
为服务波士顿及其附近地区的广大华侨华人和社会各界,中国驻纽约总领馆护照签证组领事将于2005年3月27日(星期日)在波士顿剑桥中国文化中心现场受理护照、签证、公证、认证申请。现就有关安排通知如下,欢迎申请人届时前往办理有关证件:
一、时间:2005年3月27日(星期日)上午9时至下午2时。
二、地点:
波士顿剑桥中国文化中心
411 Waverley Oaks RD, Building #2, Suite 214,
Waltham,, MA 02452
请点击这里,查看位置图,并查找路线。
三、此次现场办公仅受理以下证件的申请:
(一)中国护照延期、加注申请、有护照者换发护照申请。护照有效期过期不超过1年(2004年3月27日之后过期),或在未来1年之内(2006年3月27日前)将过期的护照持有者,均可在此次办证时递交延期申请。
(二)赴华签证申请。为方便侨胞近期旅行,将一次入境签证的有效期调整为6个月。凡在2005年9月前回国的侨胞,均可在此次办证时递交签证申请。
(三)公证、认证(含健在证)申请。
四、程序和要求:
(一)了解现场办证程序、费用、注意事项等,请点击这里(请务必点击访问)。
(二)了解各类申请的具体要求,请点击这里(请务必点击访问)。
(三)如有更多关于现场办证的问题,请点击这里。
五、下列情况,恕无法受理:
1、遗失护照者申请补发;
2、申请材料(含复印件)不齐;
3、未准备回邮信封或邮资不足;
4、未当场付款;
5、迟于办公时间抵达现场者;
6、在未来30天内需使用证件者。
六、请注意:
(一)领事官员赴外地受理证件,不是当场制作证件,而须将有关申请材料带回纽约总领馆本部制作。
(二)受时间和场地的限制,现场通常无法提供复印、照相等设施,距邮局或快递公司较远。
(三)为尽快递交申请,提高办证效率,请务必事先填妥表格、准备好相关复印件、照片,以及付足邮资的回邮信封。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纽约总领事馆
二00五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