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读了某律师有关H-1B六年期满后延期的问题,他提到以下几个条件
1, LC申请超过一年(若是批准则不算) 或
2, I-140申请超过一年(若是批准则不算) 或
3, I-485已经提出申请
但是在查看AC21原文后,我发现他的讲法同AC21不同。
AC21$106 有关H1B满六年的延期条件原文中并没有讲批准不算,而是说直到H-1B非移民签证持有者的永久居留申请最后裁决。也就是说只要你的LC没有被DENY并且从LC申请(即使已经批准)到需要H-1B延期时已经超过365天,而I140已申请但不满一年,或I140还没有来得及递交,仍可参照LC申请超过365天的条件申请延期。每次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