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qrqrq2005-04-07 18:53:38
妈妈2003年11月来美,入关的时候给了七个月,六个半月回去的(2004年六月).这回通过中信签证.按手印的时候, 签证官说我妈超过六个月就应该去申请延期,而不管I-94上给的是七个月, 结果拒签了.

我在网上找了半天也没见到相关的文件.根据我SEARCH的结果, I-94上给的日期就是在美合法停留日期. 我对吗?在这种情况下, 我是应该申述还是再签(碰到不同的签证官也许对合法停留日期有不同的理解)?有听说过类似情况吗?
zhelen2005-04-07 20:37:06
回复:妈妈上回来美给了七个月,六个半月回去, 再签被拒
NoMoral2005-04-07 20:55:02
回复:妈妈上回来美给了七个月,六个半月回去, 再签被拒
rqrqrq2005-04-08 06: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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