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移民 就地合法永久居留案
馬侃、甘迺迪草擬法案 工作六年有資格申請綠卡
【美聯社華盛頓廿一日電】國會參議員馬侃(John Mc-Cain,共和黨,亞利桑納州)與愛德華‧甘迺迪(Edward Kennedy,民主黨,麻州)21日透露,他們正草擬一項移民法案,主張對非法移民課以罰款,但允許他們留在美國,並爭取獲得永久居留身分的機會。
馬侃21日在海軍官校發表演說時透露此事。他說,他與甘迺迪參議員希望下周提出這個取代布希總統臨時工人計畫的法案。布希的建議獲得雇主的支持,但許多保守派人士反對。
馬侃說,根據他和甘迺迪的建議,非法移民可以獲得三年簽證,並可延長一次。工作六年之後,這些移民將有資格「重新排隊」,申請永久居留身分。布希去年提出的臨時工人計畫,也主張給予非法移民和其他外國人三年工作簽證,並可延長一次,但工作完成後,他們應該返回本國。
馬侃表示,把已在美國境內的1000萬到1200萬非法移民驅逐出境,不切實際。他說:「有人主張,把他們遣返本國。這是不可能的,不會發生。」
參院司法委員會移民小組主席康恩(John Cornyn、共和黨、德州)的發言人說,馬侃與甘迺迪的計畫,相當於「工作並留下」(work and stay) 計畫。康恩本人則偏向於「工作並返國」(work and return)計畫,如同布希的臨時工人建議。康恩與參議員凱爾(John Kyl、共和黨、亞利桑納州)希望在大約兩個月內起草他們的移民建議。
2005-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