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初中的时候有一天穿了一件紫色马海毛毛衣,配了黑色长裙,那天没有体育课,于是又配了一双紫色的带蝴蝶结的平跟皮鞋。那时候是男女授受不清的年代,虽说也是90年代了。同座肯定是女生了,她很美,像那个薛宝钗的演员张莉。班上男生的目光都被她吸引。我便如绿叶般衬托着她的明媚。
我们隔走廊斜对面有个大帅,他有点像那个新加坡电视剧调色板里面的李楠新,个子蛮高的,成绩也好。那时候,光是学霸这一点就足以吸引所有女生的目光,除了我,因为一来我知道自己实力不够,我从来不去够我够不上的人或者事,二来我这人自私,从来不会去喜欢不喜欢我的人,那不是浪费感情吗。
就这样,虽说大帅跟我们是一个走廊之隔,我却从来不像其他女生那样用眼睛的余光去瞄他,然后娇羞地低头浅笑。嗯,我无数次捕捉到同座的她这样的娇羞如莲花般的低头。就是那天我穿紫色蝴蝶结皮鞋的那个下午,自习课的时候,我在偷看琼瑶小说,突然间感到脚被谁捏了一下,我又惊又吓,低头一看,大帅红着脸在捡他掉在我桌下的钢笔。我不敢声张,只是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他会捏我的小胖脚!
昨天我看见笑坦有人讨论男人看女人的目光,随着年纪增大慢慢往下移,突然间恍悟:有人天生喜欢女人的脚!那个大帅说不定就是这种恋足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