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在见到的一些历法改革方案,包含的要素大致有:年首、四季、分月、月外日、星期、周外日、闰法等7个。各要素的选项列举如下:
公历1-1;
公历2-4(近似立春);
立春;
公历3-21(近似春分);
春分;
公历12-22(近似冬至);
冬至。
四立四季(光照四季或天文四季);
分至四季(北半球近似气候四季);
历法季度。
12个小大月(30、31日月);
30日等月(1、2、3、4、5、6、年中、7、8、9、10、11、12)。
13月(28日/月)
12个月(28,35日)
7日星期;
5日星期;
6日星期;
5、6日候
公历闰法;
128年减闰法;
天文计算法。
一个历法方案应由哪些要素组成,要由创制历法的基本原则来确定。因此历法的基本原则是首要问题。从事历法改革的学人,首先应当讨论历法的基本原则,得到共识。然后才能具体讨论要素和各要素的选项。本人下一篇的题目将是历法改革的基本原则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