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alha2021-03-26 08:22:07

在租约里写明搬走后30天内退押金。租客没有提前30天告诉要搬走,而是在月底时告诉下月中要搬走,下月的房租也未付。搬走后扣了他住的那些天的房租,再扣除他拖欠了一年的水费。剩下的押金都不够付清理费。在30天内邮件告之没有押金可退。现在租客说要告我。因为州的法律是21天内要退押金或者告之押金的问题,而我没有在21天内通知他。请问他即然签了租约,说明他同意30天之约。那我还是违法吗?确实是自己大意没有去了解州的法律。多谢各位指教!

柠檬椰子汁2021-03-26 12:47:21
有的州押金只能用来弥补房客对房子的损失,而不能用来抵欠租
Kealha2021-03-26 17:06:13
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