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直接到各个帮助讨债公司的来信,说我有一笔银行CD忘了(将近2W),已经被银行上缴,held by CA State Controller now。
银行CD账户的名字和我的名字一样,开户人地址和我二十年前的地址在同一个城市,离得不远。不知这些公司怎么找我我现在的地址,不停的给我发信,每星期都有。我还没有老糊涂,当然不至于忘了一笔2W刀的CD。可是这些公司的信上拐着弯的意思是只要我签字请他们带为Claim,证明什么都不用管他们能搞定。等拿到钱他们收20%。
心里长草,请各位律师专家打击我一下,或者鼓励我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