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9/1 开庭只是针对赖鬼免申诉费用的申诉,由于赖皮鬼所填的表中申明其母生病并失业其他栏目放空不填,法官问其无法提供失业救济后说其母因为没钱现在又去工作了,法官还问房子现在谁住里面,赖鬼说其母已经搬去一处租金低的地方他住了,法官问说那这里付了多少了而且多久没付过房租了,他说半年了没钱付。最后法官说你破门而入属于crimal今天不判你这个,法官叫她7天内补起两次申诉法庭费用3千3百刀后再审,上星期五代理问申诉法庭说这个申诉case已经close而这个不是申诉for eviction,至于是否执行原法官enviction writ order 还是再开庭叫问clerk,估计这星期会有结果。原来起诉的是其母的名下,并非此赖鬼不能让他跑了再去祸害他人,我是否现在或是这个case完了去起诉此赖鬼打破门窗非法入侵, 这样在court留下记录以便后人查, 但如现在起诉是否把现在的case变复杂了不好结案,还原赖鬼是六月初破窗而入的现在已经三个月了( 但六月已经file eviction)可以起诉吗。请赐教。先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