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9月搬到现在的地方,当时租房特难,房东让签了两年合同。付了一个月的押金,第一个月和最后一个月的房租。这两个印度房东,有一个特别没水平。原来经常打了电话就要过来。后来我给他指出合同上有24小时通知。他还过来按门铃,我再次告诉他,他说看看我是不是在家。当然每次过来都是我说房子有些问题 需要解决。但是他也不能啥时想来就来吧。我们三个人有个短信组,我告诉他们有事放到组里,这个烙印老是单发给我。我觉得特别不舒服。最近天冷,他们的前门漏风,我让他们加个storm door, 他们让我出钱。我不出,我说只要你们把漏风的问题解决了即可。新冠这么厉害,他们还要入室作routine 检查。我让他们先做了新冠测试。他们就此就说前门的事不管了。我说前门加封条大部分时间都开着门做,而且局限在前门,我离那里远远的即可,尽管这个房子各方面都很好,我也不想住了,如何说、他们才能不扣我的钱。用找律师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