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YZ945382022-08-29 20:09:41
新中国成立后,农村农业税在1950年至1978年变化不大,1980年后逐渐降低,2005年后取消农业税,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免去农民税赋!

《环县志》记载,1950年,农业税(公粮)人均38.42斤,以征收小麦为主,并征收地方附加粮。1953年人均38.14斤,1958年按常年产量的12%左右计征,农业税附加一般不超过正税的15%,征收对象为生产队。1959年人均66.9斤(是农业税负担最高的年份)。

1960年以后,大幅度减少,人均20多斤,且一定三年不变,遇到自然灾害后国家减免一部分。1978年,我担任刘口子大队文书时,全大队人口458人,山城公社11月下达的一定三年不变征购任务30000斤,其中公粮(农业税)13000斤,人均28斤。

1979年北部13个公社被省政府确定为半农半牧地区,免征农业税。1981年包产到户后,变为以户征收。1990年后,农业税采用钱粮两便方式。1997年人均为10.4元、1999年人均为8.03元。2002年,县北部13个乡镇恢复征收农业税,重新核定全县农业税计税面积(以第二轮土地承包用地为基础)和常产(全县平均每亩常年年产量为94千克),税率为7%,附加税为正税的20%,计税价格为冬小麦1.1元/千克,人均23.65元。

2003年,农民人均负担38.94元(包括五员补贴等各种统筹费用)。2004年税率降低1个百分点。2005年,全县统一取消农业税。

XYZ945382022-08-29 20:21:33
1959年农业税最高人均66.9斤粮,15%;1960年以后人均20多斤粮食,5%左右,遇灾减免。
borisg2022-08-29 20:25:04
你拿西海固一个贫困县出来说什么事。那个县2020年才官方脱贫。那是全国有名的穷地方还收什么农业税。
XYZ945382022-08-29 20:29:14
按当时劳力每年口粮600斤,税率3.3%,老人孩童口粮400斤,税率5%,如果包括种子粮,饲料粮和储备粮,农业税率要更低
XYZ945382022-08-29 20:33:11
《环县志》,说的清清楚楚。
XYZ945382022-08-29 20:37:52
农业税是剔除口粮,种子粮和饲料粮以外的粮食上的税。
英二2022-08-29 20:56:10
说明不是一刀切
borisg2022-08-29 21:07:33
环县到了2000年每人粮食产量也只有491斤,勉强吃饱。五六十年代是吃不饱的地方。
znr05052022-08-29 22:34:56
又在胡说八道!- “全国的平均税率规定为 *常年产量* 的百分之十五点五”
XYZ945382022-08-29 23:02:32
县志里的记载也是胡说八道吗?
znr05052022-08-29 23:10:11
“按当时劳力每年口粮600斤、、、老人孩童口粮400斤” 这是你创造出来的吧!
znr05052022-08-29 23:29:12
“59年农业税最高人均66.9斤粮,15%”,相当于人均产粮 446斤。扣除农业税66.9斤,人均留粮 379.1斤毛粮
znr05052022-08-29 23:38:50
按75%的出粮率,环县人均留 * 284.3斤 * 净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