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双方保证共同采取一切措施,防止任何国家对缔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的侵略。一旦缔约一方受到任何一个国家的或者几个国家联合的武装进攻,因而处于战争状态时,缔约另一方应立即尽其全力给予军事及其他援助』。
朝美之间一直处于法理上的战争状态,所以进入朝鲜的前提是存在的。所谓『共同采取一切措施』,也并不意味着中国必须取得朝鲜同意,因为你核试也没有经过我们同意嘛,既然我们没有认为你违反条约,那么你也不必认为我进入朝鲜是违反条约。
以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力,深入朝鲜实施斩首行动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当然事先要在朝鲜内部有接盘者,虽然金正男已死,金正恩替身还在嘛,搞好崔龙海,朝鲜问题必有解决的机会。当年李朝王朝就是这样推翻高丽的,历史重演未必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