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B8%B8%E8%AE%BE%E4%BB%B2%E8%A3%81%E6%B3%95%E9%99%A2
常设仲裁法院[1](法语:Cour permanente d'arbitrage (CPA); 英语: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 (PCA)),是位于荷兰海牙的国际仲裁机构。常设仲裁法院不等同联合国国际法院(法语:Cour internationale de justice,缩写为CIJ;英语: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缩写为ICJ)及其所取代的国际联盟常设国际法院,三者为不同的机构。
常设仲裁法院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常设法院,它只有一份由成员国提出的仲裁员名单。如果成员国将其争端诉诸仲裁,便可在名单中选定仲裁员,再由选定的仲裁员推选首席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在国际常设法院和国际法院建立后,常设仲裁法院长期缺乏案源,其作用和影响力日益减小。[2]
常设仲裁法院的国际局,相当于书记官处,并向仲裁法院范围以外的仲裁法庭提供技术或行政协助。常设仲裁法院由一个名册上的法学家(每个缔约国最多四人,这些人共同组成该国的“国家团体”)组成,争端的当事方可以从中挑选仲裁庭成员。在仲裁开始前,各方必须商定各种实际事项和程序。程序不公开,费用由当事方承担。仲裁结果也可以不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