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兵马俑2010-02-12 22:01:01


刘九生:秦始皇帝陵近臣侍卫郎官俑与中国古代文明——兼证秦俑为“兵马俑”说之谬
时间:2010年1月18日 作者:刘九生 来源:学术批评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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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读者首先对本文的题目表示质疑,那么,让我们从太史公说起。

多少赢秦中羡事,太史公叙来如数家珍。《史记》对秦始皇帝陵园“丽山园” 的记载,不仅是《史记》而且是整个中国古代文明史上,最令人着迷的叙事之一。然而,《史记》对骊山园东司马门外陪葬坑近臣侍卫郎官俑未着一字。难道这是外人莫知的永恒秘密吗?当然根本不是。“事死如生”,乃中国古代文明基本观念。以俑作陪葬,是我们源远流长的礼仪文明中丧葬礼仪的重要体现。《汉书•周勃传》:“亚夫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可以从葬者”,说明此类事物属于按制度可以公开进行的官方行为,在当时尽人皆知。“甲楯五百被”,即装备五百个俑的甲楯。 《后汉书•光武纪下》:“古者帝王之葬,皆陶人瓦器,木车茅马,使后世之人不知其处。”说明“陶人瓦器,木车茅马”为帝王陪葬,由来已“古”,时人所知,这并非什么秘密,秘密仅在埋葬地点而已。回过头来看《史记• 秦始皇本纪》:“宫观、百官、奇器、珍怪,徙藏,满之”。“百官”自然包括了近臣侍卫郎官应该没有疑问。疑问在近臣侍卫郎官俑出土,公之于世时即被命名为 “兵马俑”、“军阵”,被视为“兵强马壮的秦国军队的形象记录” ;后来又被称之为“宿卫军”。 仅在“兵马俑”和“宿卫军”及“军阵”说框架内,造说就不一而足。关于“军阵”的命名,至少有九说:一号坑:(1)“方阵”,(2)“矩阵”,(3)“鱼丽阵”;二号坑:(1)“军营形式”,(2)“四兽阵”,(3)“曲形阵”;三号坑:(1)“军幕”(“统率一、二号兵马俑军阵的指挥部”),(2)“军社”(“军伍社宗”),(3)“郎卫”(“象征着郎中令统领的宫廷侍从——郎卫,或者说是皇帝的贴身禁卫”)。关于“军阵”的性质,跟占支配地位的“宿卫军”同时并存的至少还有四说:(1)“送葬的俑群”;(2)“纪念战功的‘封’”;(3)“冥军”;(4)“中央军的三种卫军”。 其他诸说,兹不一一。

务得其实,欲求真是。本文 “证谬”者有四: “俑”非“兵”,证谬一也;“郎”非“兵”,证谬二也;“郎系统”非“宿卫军”,证谬三也;“礼仪范式”非“军阵”,证谬四也。作为一种建制或体制力量,郎系统包含“郎与郎制”,更确切地说至少包含了我们通常所谓“三公九卿”之“九卿”中的奉常、郎中令、卫尉三个系统。“郎系统”意味着秦人贵族血缘亲属关系的超稳定结构及其更为古老的史前渔猎传统,关乎秦国家机器的运作,秦国之兴与秦朝之亡。至于郎系统所赖以安身立命的一至四号陪葬坑,更是各有原型,对应秦标志性建筑,不仅对判断近臣侍卫郎官俑的身份不可或缺,而且对考古学本身而言亦非常之关键。而此真相,竟然能被“兵马俑”和“宿卫军”及“军阵”说者一直弃而不顾。因此上,一幅无与伦比的中国古代文明三维立体动画长卷,完全被弄成了一纸单向度的暴力碎片。失之毫厘,谬以千里,以“郎”为“兵”,一错皆错,自不足怪。

下文将在中国古代文明大背景下展开讨论。意在通过对“兵马俑”证谬和郎系统解读,究明骊山园东司马门外近臣侍卫郎官俑及其装备,无非是秦中枢政治之中心,惟始皇帝方能拥有方能动用的近臣侍卫郎与郎系统真人真马真车及其装备的写照,为出入或即将举行礼仪盛典时的基本范式。

一、“兵马俑”和“宿卫军”及“军阵”说解析

作为一种解释系统,“兵马俑”和“宿卫军”及“军阵”说,从创立伊始直至于今,已经有30多年了。1974年3月,当地村民打井,意外发现了一号坑。如果说,一号坑重见天日纯属偶然,那么“兵马俑”和“宿卫军”及“军阵” 说破天荒创立,则跟那个极端特殊年代息息相关。

“秦代年祚短促,然而秦人的制度实际渊源有自。秦国的兴起,本在宗周废墟之上,其禀承西周传习之处,反较关东为多,从考古学对秦文化的研究,已可窥见。秦的职官制度,很多地方来自《周礼》”。 现在,如此合乎实际的判断,几成共识。可是,在那个特殊的年代,却无从获得,更无缘问世。那个极端特殊年代,《周礼》之类的“王道”备受鞭挞;“霸道”如军事暴力之类,格外受到推崇。因此,对于秦始皇帝陵近臣侍卫俑的命名就难免有了谬误。一号坑平面呈长方形,很大,当时估计,一号坑“兵马俑约6000余件”,于是乎被认定为“大型军事长方阵”。军阵当然有其元素构成,于是乎大型军阵就有了“前锋”、“左右翼卫队”、“后卫”和“军阵主体”。“军阵主体……位于四面步兵俑环绕的中心部分。有战车与步兵相间排列的36路纵队,……计有战车50余乘,步兵俑 4000余件。” 即是说,外围的“步兵”将自己的“军阵主体”从“四面”紧紧地箍住了。四面“步兵俑”各有一路面朝外。如此“军阵”,各自怎么行动又如何协同?

二号坑平面略呈曲尺型,“有步兵、车兵和骑兵”,“共分四个单元”;当时估计,会有兵马俑1295件,“战车约八十九辆”,于是乎二号坑顺理成章就成了“以战车、骑兵和步兵混合编组的大型军阵”, 尽管二号坑人马车辆数目还不及一号坑的四分之一。所谓“大型”有何标准?秦系超级军事大国自不待言,动辄人马车辆总数以十万计;依《六韬•虎韬•军用》凡用兵之大数,“将甲士万人……强弩六千,戟、楯二千,矛、楯二千,修治攻具砥砺巧手三百人”; 笔者据《军用》计算:“法用”各型战车总计要604乘。须知,在中国古代,倘不够一万二千五百人或一万人,连一个“军”都不配称, 整个俑群加起来还不够一个军,车马及其他装备跟“法用”规定大相径庭,如此区区人马怎么都还能称得上“大型军阵”?二号坑大体可分为四个单元,最小者的面积1000平方米,最大者2548平方米。第三单元东端和第一单元西端的“长廊相邻,二者间以夯土隔梁相间,隔梁上有门以资相通”。第四单元东端和第一单元西端的“长廊相邻,二者间以夯土隔梁相间,隔梁上有门以资相通”。有“长廊”和“门”,这说明二号坑是一土木结构的建筑物而非军阵。二号坑是一个分为四个单元、总体平面呈曲尺形的建筑物,一看即知,是不争的事实。建筑物是可以摆沙盘演示,绝不可能摆出“以战车、骑兵和步兵混合编组的大型军阵”,皆系至为显明之理。

三号坑“面积较小,约520平方米,仅为第一号兵马俑坑的三十七分之一,第二号兵马俑坑的十一点五分之一”,计出土驷马车一乘,“车后有……武士俑四件,……步兵铠甲俑64件”。 “军阵”说者认为:三号坑面积虽小,人数虽少,但是“地位甚为重要,它与一、二号坑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似为统帅三军的指挥部”。 既然是“指挥部”,却唯有“武士”戒备森严,不见“指挥”官。这怎么解释?
“指挥部”即所谓“幕府”或“军幕”。三号坑有北厢房、南厢房、车马房、郎房、甬道,跟一、二号坑一样都是土木结构,构筑方法也一样。土木建筑物,怎么变成了 “幕”? 所谓“军幕”,无非古代行军宿营的帐幕,将帅与士卒并无二致。《三略•上略》:“《军谶》曰:军井未达,将不言渴;军幕未办,将不言倦;军灶未炊,将不言饥。冬不服裘,夏不操扇,雨不张盖,是谓将礼”。 将此意说得非常确切明白。

至于专指将帅营帐的“幕府”,具体情形,笔者所见历史文献尚付阙如。不过,依照兵家经典,我们大体能究明从“立将”到行军宿营的基本规程和准则,作为将帅营帐“幕府”的设置恰在其中,从而有助于我们对问题的解决。基本规程和准则,即:(1)“将军受命,……告曰:‘出国门之外,期日中,设营表,置辕门,期之,如过时则坐法。’将军入营即闭门清道,有敢行者诛,有敢高言者诛,有敢不从令者诛” ; 或曰:“大将军设营部阵,立表辕门,清道而待。诸将吏至者,校其先后,先期至者赏,后期至者斩”; (2)“三军拒守,天罗虎落锁连,一部广一丈五尺,高八尺,百二十具。虎落剑刃扶胥,广一丈五尺,高八尺,五百二十具”; 或“三军拒守,木螳螂剑刃扶胥,广二丈,有二十具,一名行马。平易地,以步兵败车骑”; (3)“常陈皆向敌,有内向,有外向,有立陈,有坐陈。夫内向所以顾中也,外向所以备外也,立陈所以行也,坐陈所以止也。坐立之陈,相参进止,将在其中。坐之兵剑斧,立之兵戟弩,将亦居中”; “将军入营”、“将在其中”、“将亦居中”,说明“指挥部”处于军阵中心位置,而非军阵之后或之旁。比照之下,所谓三号坑似为“指挥部”即“军幕”或“幕府”之说,显然只是代表主观性的判断。

“三军”只见一、二号坑安置了“兵马俑”,另一“军”怎么看不见?于是乎,所谓“未建成”的四号坑被目为“中军”。这样,“一、二、三号坑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一号坑军阵是右军,二号坑军阵是左军,三号俑坑是统帅一、二号军阵的指挥部,古名军幕。古代军队的编制一般分为左、中、右三军及一个指挥部。这里缺少一个中军,而四号兵马俑坑位于一号坑的中部北侧、二号和三号俑坑之间,正好是中军所应处的部位。四号坑因秦末农民起义军打到了骊山脚下而被迫停工。因而四号坑是拟建的中军,左中右加上一个指挥部组成一个完整的军阵编列体系。” 如此则,“宿卫军”应运而生。“一、二、三号兵马俑坑位于秦始皇陵园外城垣的东侧,即陵园正门外东司马道的北侧,是象征着驻在京城外的军队,是京城的屯卫军,古名宿卫军。”

中国古代,就左、中、右或上、中、下三路或三个方面军而论,“中军”最关键,将帅之所在,兵不离将,将不离兵;而“统帅三军的指挥部”竟会犯兵家之大忌,离开自己的队伍别在一处,不是太违背情理了吗?最关键的“中军”坑里,渺无一人,究系什么原因?于是又被说成是“拟建”中的中军,由于秦末农民起义而“被迫”停建。然而,《史记•秦始皇本纪》始皇帝三十七年(前210)条明明白白记载:七月丙寅,始皇崩于沙丘平台。……九月,葬始皇郦山。《史记• 秦始皇本纪》二世皇帝元年(前209)条明明白白记载:春,二世东行郡县……四月,二世还至咸阳,曰:“先帝为咸阳朝廷小,故营阿房宫。为室堂未就,会上崩,罢其作者,复土郦山。郦山事大毕,今释阿房宫弗就,则是章先帝举事过也。”复作阿房。

“骊山事大毕”,至迟在“四月,二世还至咸阳”时,骊山工程全部完工了。 接着,“复作阿房”。“复”作阿房宫的人原本就是“骊山徒”。陈胜吴广起义在二世元年七月。秦二世一直被蒙在鼓里。《史记•六国年表》二世元年条还明明白白记载:“十二月,就阿房宫。” “二年冬,陈涉所遣周章等将西至戏,兵数十万。二世大惊,与群臣谋曰:‘奈何?’少府章邯曰:‘……骊山徒多,请赦之,授兵以击之。’” 原“骊山徒”就从阿房宫工地上出发去攻打周章(文)大军。事情过程就是这样。四号坑“未建成”云云,乃缘于未究明同一群人在不同的时间和地点上流动所致;“被迫”云云,在近年相继问世的《秦始皇帝陵园考古报告》,日渐浮出水面的骊山园工艺水准及其原貌中得不到支持。袁仲一《秦代陶文》著录始皇帝陵出土的“骊山 飠人 官”陶文“封泥二品。”“骊山 飠人 官,乃骊山寝园的 飠人 官,是主管日常祭祀上食的机构。近年在始皇陵西侧内外城垣之间发现 飠人 官遗址。此枚封泥的时代只能在秦二世时”。 “骊山事大毕”洵以非虚。“未建成”的四号坑云云,仍不外是代表主观性的判断。(见图一)

“历史常随时间的消逝而需要修订”。 跟意外发现的一号坑,情况显然有别,二至四号坑系有目的有意识科学发掘的结果。二号坑初步工作完成,在 1977年8月底;三号坑初步工作完成,在1977年12月。当此之时,环境、条件和氛围,整个根本大变。随着发掘工作的广泛、深入,相关学科的进展,新发现新成果层出不穷。这些新情况本来应该可以推进“秦俑”学的发展。与之不相适应的是,各式各样的“兵马俑”和“宿卫军”及“军阵”说不仅未见“修订”,反而越来越细密并且强化了。以致这个“20世纪世界考古史上的伟大发现之一”,成为最令人困惑的一个题目。

二、“兵马俑”和“宿卫军”及“军阵”证谬

(一)以“兵”作“俑”:想象之辞

“俑”的历史告诉我们,在古代中国,“作”俑须近亲、故旧、卫士而非一般人普通人。“兵马俑”之“兵”,有没有作“俑”的身份及可能?答曰:没有。“兵马俑”说以“兵”作“俑”,根本违背中国古代死后世界观,有失“俑”的身份。所以不仅在骊山园而且在已知的中国古代帝王陵园系统中也不可能得到支持;不仅在奔腾不息的中国古代文明长河中得不到支持,而且根本上完全违背我们古人世世代代积淀下来的稳定的心理结构或风俗习惯。

黄展岳《中国古代人牲人殉通论》揭示:人俑自人殉发展演变而来;而人殉之例一直可以溯至我们远古时代高度繁荣的氏族公社或家庭公社,氏族首领、家长及显贵死后,“往往要殉葬自己的妻或妾,甚至是他自己的子女”。 也就是说“人殉是供‘用(役使)’的,既为‘用’就要避仇敌,使近亲,所以殉者须 ‘亲嫟’,须‘故旧’,殉者与被殉者的关系应是二者生前关系的继续。” 周人接受殷人的人殉习俗大约在殷末。据考古发掘和文献记载,东周时人殉现象较为广泛,“殉人的身份除了近亲、臣下和家内仆从以外,还有不少大臣、义士被卷入从死的行列。”有不少将相、姬妾,为了取得国君的宠信,往往用替死或从死相许诺。主人出于某种需要,不要婢妾或属下为自己殉死,事先要有嘱咐。从死成了东周统治阶层最高的品德准则。春秋中叶以后,人殉制遭到社会上一部分人的反对,出现利用陶俑、木俑随葬以代替活人殉死,从此以后,人殉现象才有所收敛。 胡适在《中国人思想中的不朽观念》也认为“被杀殉葬的就是死者曾经指命或愿意 ‘陪伴’他而去的那些人了。”这种杀人殉葬的风俗最初很可能是得于一种‘献爱’(Love offering)的风俗,因此将死的人自然会挑选他自己的喜爱的死后伙伴。但是这种风俗竟发展成为一种仪式,于是大批的武装士兵被杀殉葬以充死者的‘卫士’,其中很可能有的是选定随着王而殉葬的爱妃。 郑振铎也认为:人俑自人殉发展演变而来的。他进一步阐发:“在中国,此风今日还遗留着;不过不用‘俑’了。人死后,其后裔却用了许多纸扎的房舍、箱笼、舟车、器用乃至纸人,焚化给死者使用。不用实物,不用明器,而用易于‘焚化’的纸扎之人物,其程度虽有不同,其信仰与作用却是‘一贯’的。”

“事死如生”是为了“吉祥如意”。“兵者凶器,不得已而用之” 的观念,深植于包括兵家在内的我国古人心中。既要“吉祥”,何以能陪葬象征杀戮的 “兵”?以“俑”为“兵”,显然违背情理。五十多年前,在作者家乡,古老的周原大地上,“纸人”命之为“金童玉女”或“童-男女”,意即“小侍儿”或“小使儿”;有的人家则用泥塑的俑(今天已经用塑料制品了)。犹当今用“纸人纸马纸车”或塑料制品之类给逝者送终,古代用“陶人陶马真车”之类为亡人陪葬。这都是极其泛见的社会历史文化现象。纵使一者轻如鸿毛,一者重于泰山,受制共同心理结构或风俗习惯,两者的取意和功能实际上毫无二致。骊山园东司马门外陪葬坑的近臣侍卫俑,纵使体量非凡、数目巨大、排列有序,又何尝能超越此历史之惯例?

(二)“军阵”陪葬:违背情理

按照现在一般的说法,秦俑为“军阵”,哪么秦始皇为什么要在自己死后世界建立一座军阵呢?《礼记•郊特牲》:“魂气归于天,形魄归于地”。中国古代死后世界观, 跟古埃及和玛雅印第安人相近。这两大古典文明,各有令人震撼的陵墓工程,却绝不见也根本不会有一丝一毫军阵的踪影。始皇帝自以为他已经终结了历史,建立了不独适用于当下社会,并且放诸将来千万代以至无穷世代而皆准的“法式”。他对“天下共苦战斗不休”,自有其非凡的体验。兵者,凶也。始皇帝的理想,就是要“使后无战攻之患”,“黔首安宁,不用兵革”,在他所能统治的人间世界“兴太平”。废封建,立郡县,“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阳,销以为钟鐻金人十二,重各千石,置廷宫中”。 北拒匈奴,南拓五岭,巡狩山川,立石刻,颂秦德,明德意,无一不是为了建成一个和谐有序,高效率运转,超稳定的昆虫式社会。大规模的“兴太平”往往跟他的长生求仙运动交织在一起,同时并进。对神仙长生的祈求使得他心甘情愿,俯首帖耳,任方士欺骗、折磨、愚弄。始皇帝“自谓真人”,说明他更祈望远离人世的纷争,获享跟天地一样“久长”的生命。权势、宫廷、宝马香车、美人、钟鼓,哪一样不是他的最爱?哪一样他能舍得?即令死了,他还想都带走。唯一不想要而企图摆脱者,恐怕就是跟“天下之兵”相关的物事。他岂能在死后世界,建立永恒的军阵?

关于“伍法”,先秦时期的军制,可以春秋、战国初为界,划分为前后两个阶段。从编制情况来看,前期通常以“三进制重以十进制”;后期以“五进制重以四进制”,练兵以主要实行以“一”教“十”,以“十”教“百”的制度。 历代兵学家以五人为一伍作为军队编制与训练的基本单位。 见诸与秦相关的兵家经典《尉缭子•制谈》:“古者,士有什伍”;“量吾境内之民,无伍莫能正矣。经制十万之众,而王必能使之”;《尉缭子•攻权》“故五人而伍,十人而什,百人而卒,千人而率,万人而将,已周已极,其朝死则朝代,暮死则暮代。权敌审将,而后举兵”。 又《尉缭子•束伍令》:“束伍之令曰:五人为伍,共一符,收于将吏之所,亡伍而得伍当之。得伍而不亡有赏,亡伍不得伍,身死家残” 。“伍法”是中国古代军队编制不能分割不可动摇的基础,兵家万花筒中万变不离其宗的看家法宝。离了伍法,不仅“军阵”无从谈起,而且军队根本无法编制,甚至连“伙食”也开不成,更不要说什么去训练、作战了。

《史记•商君列传》:“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商君书•境内》:“其战也,五人束薄为伍,一人逃而刭其四人,能人得一首则复,五人一屯长,百人一将。”商鞅变法兵农合一兵民合一,秦人成了军国民,“什伍制”坚如磐石,难道还有什么疑问吗?问题在:近臣侍卫俑的排列组合方式系以“四”进制重以 “四”进制的“四法”而不合“伍法”。三号坑的68个俑如此,一号坑二号坑的俑或“战车”后的“步兵”和“骑兵”俑也大体如此。一号坑:“前锋部队……有步兵俑204件,分作南北向的三列横队面东排列,每列有步兵俑68件”。“军阵主体部分的部队……有战车与步兵相间排列(每列四个俑)的三十六路纵队”。 二号坑:“第一个小阵……阵心是由面朝东的八路纵队组成,每路纵队有身穿铠甲的跪射俑20件,八路共160件。方阵的四旁(名阵表)有立式步兵俑 172件。”“第二个小阵……共有8列战车,每列有车8乘,共64乘战车组成一个方阵。”“第三个小阵……计有战车19乘,……其中前边的14乘车,每乘车后有步兵俑8件;后边的5乘车,有2乘车每乘后有步兵俑28件,另3乘车每乘后有步兵俑32件。每乘“战车”后的“步兵俑”从“8件”到“28件”再到 “32件”,如此无序,如何成其为“阵”?连“纸上谈兵”都说不过去。天底下不可能有这样的“军阵”。此长方阵的末尾是以8骑骑兵俑作为殿军。”“骑兵” 会排在“战车”之后,又如何成其为“阵”而进行实战?“第四个小阵……计有战车6乘、骑兵108骑排成11列横队。……第二列及四至十一列为骑兵,每列有骑兵俑3组,每组4骑,共12骑”。 这样“四四”排列究竟意味着什么?《史记•秦始皇本纪》:
三十一年十二月……始皇为微行咸阳,与武士四人俱,夜出逢盗兰池,见窘,武士击杀盗,关中大索二十日。

“俱”者,偕行,在一起也。“与武士四人俱”,俱结同心,如影随形,危难时分,窘迫之中,“武士击杀盗”,保全了始皇帝性命。原来,“四法”的秘密,盖在“4+1”,虚位以待始皇帝!太史公这一历史实录,吉光片羽,弥足珍贵,不仅破解了近臣侍卫俑的排列组合方式之谜,而且使得破绽百出的“兵马俑” 和“宿卫军”及“军阵”说的致命的缺陷,以一种异乎寻常的清晰、精确、遮掩不了的方式暴露出来。

像一、二、三号坑近臣侍卫俑那样,各自既本不成其为“军阵”,又焉能构成一个有机的“大型混合军阵”?任何一个军事实体的统领,都不可能摆出这样分裂、无法实施统一指挥的所谓“军阵”来。军阵,不管排列、组合怎样复杂,必是一体多元、密不可分的整体。此为兵法通例,兵家共识。骊山园东司马门外近臣侍卫俑车马兵器装备非凡,却绝非兵家“用武之地”。况且,历史文献中没有留下秦军运用“军阵”的记载,片言只字也没有留下来。“军阵”特质及其严格的规定性,决定了即令“纸上谈兵”,除了“文”,还必须有“图”。《汉书•艺文志》:“《齐孙子》八十九篇,图四篇。”诸如此类当时的兵法图,未能流传下来。今人理论,单凭文字,又不给出相应的图。

中国古代作战的十种经典阵法,即:方阵,圆阵,疏阵,数阵,锥行之阵,雁行之阵,钩行之阵,玄襄之阵,火阵,水阵,因银雀山《孙膑兵法•十阵》重见天日而大白于天下。张震泽撰《孙膑兵法校理》,引经据典,将“十阵”一一理顺。 笔者依据相关文献给出的界说和图,对不一而足的“军阵”说进行衡量、检验。 衡量、检验的结果,“军阵说”立论几乎全不可靠,无一能满足条件。

(三)“宿卫”京城:于史无征

所谓“宿卫军”,乃防守京城之军队,然秦都咸阳并无城垣。秦都咸阳考古工作者经将近20年(1973~1991)的踏查,结论是:“城郭遗址却一无踪迹,至今只能以秦都咸阳无城郭建制作罢” 。要给咸阳平添所谓“兵马俑”,派“宿卫军”,摆“军阵”,历史地理方面的障碍实在太多。如果说,秦都咸阳本有城郭建制,后被渭水摆动冲毁,何以有数量不菲的宫殿群遗址依旧在?秦咸阳故城区现存的33处大、中型建筑遗址,大都分布于窑店镇以北的“塬上和塬坡”。 难道渭水能摆动到窑店镇以北的“塬上和塬坡”,抑或宫城会独立于都城之外?早在秦昭襄王时,章台宫、兴乐宫、已崛起于渭水南岸。统一全境后,“于渭水南岸今西安市范围修建富丽堂皇的信宫、甘泉宫、阿房宫,使跨渭水两岸的咸阳城宫殿林立,规模空前。” 再要建立“指挥部”即所谓“幕府”或“军幕”,更是匪夷所思之举。

若有城郭必有门,那么,史书所记载的“始皇表河以为秦东门,表汧以为秦西门”, 后来又“立石东海上朐县界中,以为秦东门”, 就实在不可理喻了。贾谊认为始皇帝:“秦自以为关中之固,金城千里”,所以,其防守策略是“以六合为家,崤函为宫”。 贾谊的说法跟史书所记载的始皇帝的“西门”“东门”,遥遥呼应,说明其是历史事实。也就是说,秦保崤函就可保咸阳安全,所以咸阳不用筑城垣。

商鞅及其后学确立了秦国“抟”民即集民力于“农战”的基本国策,商鞅变法后突现于世的秦,不就是一个气吞山河咄咄逼人的“攻敌之国”吗?“强国事兼并,弱国务力守”;“民诚用,不畏强暴。德明教行,则能以民之有为己用矣”。所以,《商君书•兵守》宣称:“守城之道,盛力也。” 一旦发现敌军进犯,立即治簿传檄,召“三军”之众,根据敌情,分兵抵抗。“三军:壮男为一军;壮女为一军;男女之老弱者为一军。此之谓三军也。” 采取的是全民皆兵的办法而非驻兵消极防守。从后来周章大军至戏(今临潼境)与刘邦进咸阳的情况来看,秦都咸阳无驻军。

与此相配合,作为对大大小小统治者安全的一种强力保障,《商君书•境内》确立了“短兵”即卫士制度:五百人的带兵官及其以上,六百石的行政官及其以上,各拥有数目多寡不等的卫士,将帅最高者配给四千人。 《史记•商君列传》记载当时人讥刺商鞅:“君之出也,后车十数,从车载甲,多力骈胁者为参乘,持矛而操闟戟者旁车而趋。此一物不具。君固不出。” 由此上溯,《史记•李斯列传》:“三川守李由告归咸阳,李斯置酒于家,百官长皆前为寿,门庭连骑以千数。”《史记•穰侯列传》:“穰侯出关,辎车千乘有余。”《史记•樗里子列传》:“秦使樗里子以车百乘入周。”《韩非子•十过》秦康公送重耳(前620— 前609):“革车五百乘,畴骑两千”。秦王或始皇帝的侍卫究竟有多少?史无明文。心凶力弱的胡亥当了皇帝后宣称:“朕尊万乘,毋其实,吾欲造千乘之驾,万乘之属,充吾名号。” “从《淮南子•兵略训》“二世皇帝……兴万乘之驾,而作阿房之宫” 来看,二世的确如此而为。在恶性发展个人的特殊利益上,少爷确乎超过了老爷,因此造成的社会动荡也登峰造极。

如同清代皇家之有热河木兰围场,秦人自有兽圈 。周晓陆《秦封泥简论》:“秦昭王时,已有‘五苑’……先秦时期,已有宫苑相联的传统,这一传统到秦统一后更加得到拓大,宫苑成为帝王办公、游畋之地,在秦始皇巡游之处,均设有禁苑,一些远离首都的禁苑又有饲马之功能。” 秦律有《公车司马猎律》,作为公车司马的一项技能考核,捕猎当在此类常设之地进行。《史记•秦始皇本纪》二世元年四月,“尽征其材士五万人为屯卫咸阳,令教射狗马禽兽。当食者多,度不足,下调郡县转输菽粟刍藁,皆令自赍粮食,咸阳三百里内不得食其谷。用法益深刻”。 这条记载,或被视为秦都咸阳设“宿卫军”的一项证明。这项证明与始皇帝是否存在有机的关联,尚值得怀疑。果真如此,“屯卫咸阳”何必采取如此非常方式?无非是因为,赵高的女婿阎乐时任咸阳令,“咸阳三百里内不得食其谷” 自有防止扰民、巩固“其”地盘的考虑。再者,二世遵行赵高之毒计,屠杀异己,将父皇郎与郎制及郎系统的人全杀光了,赶紧得调集属于“其”自己的一班人来。训练和培养基地,当然离不开此类皇家禁苑。见诸秦封泥,跟禁苑相关者,至少有22种,即:华阳禁印、阳陵禁丞、东苑、东苑丞印、东苑禁丞、杜南苑丞、鼎胡丞苑、上林丞印、宜春禁丞、白水之苑、白水丞苑、具园、康园、鹿圈、左云梦丞、右云梦丞、庐山禁丞、平阿禁印、桑林、桑林丞印。 《史记•六国年表》二世元年条:“十一月,为兔园。”二世大约想以此显示,自己忠实于先辈,正在继承和发扬秦风。东施效颦,分明凭权势胡作非为,秦都咸阳的防卫,二世何曾放在眼里?

(四)以“郎”为“兵”:名不副实

日本学者曾布川宽《兵马俑与秦的军队》一文,虽然沿用了既定的概念,实际上已经究明了俑的身份,是对“兵马俑”说的一个决定性的突破。此文早在 1995年就已经翻译,刊布于我国专业杂志,但是并不受重视。因此,值得特别加以介绍。曾布川宽认为:(1)“把兵马俑看成仪仗性机能的近卫兵,比以实用性为本位的一般军队更相称。”理由在于,从殷代开始打仗的士兵都带有胄,在俑坑中 “却没有发现一件武士俑戴胄。这是与近卫兵有很大关系的情况。”(2)军吏俑、武将俑等均戴有帽冠。《续汉书•舆服志》:“却非冠,制似长冠,下促。宫殿门吏仆射冠之。”因此,“戴却非冠的是掌管宫的警卫的职人,即所谓的近卫兵”。(3)“一、二、三号坑兵马俑,是以郎中令、卫尉等长官统率的近卫军队为模特儿而制作的。”(4)“一号兵马俑,所表现的是卫尉的属官”。(5) “二号坑……明确地分为车(战车),户(步兵),骑(骑兵)三个部队,而且各部队都由各自的武将俑统率,且有独立的指挥系统。这样的话,这些武将俑便是郎中车将,郎中户将,兵士便是担当车郎、户郎和骑郎。……二号坑的武士俑数和文献记载的郎中的人员数量基本吻合。”

笔者认为,题有剩义。近臣侍卫俑的身份、执掌,还可以运用更为简单、直观的方法,进一步究明。让我们从俑本身发现人。

一号坑204件所谓“步兵俑”,身高175~200cm;二号坑116件“骑士俑”,身高180~190cm; 三号坑总计68件大型武士俑和 “步兵铠甲俑”,身高175~190cm。 距今约2000~3000年,恰在近臣侍卫俑的年代范围之内,卡约人的平均身高为166.9cm,汉代人为 168.7cm,后者比前者增高1.8cm。统计学上这一差异不显著,因而不能肯定相隔千年后的身高有明显的增大。 “据史料记载,秦代男女成年标准是,男子身高六尺五寸(150cm)即为成年,未成年不负刑事责任……体质人类学上的成年标准为14或15岁,一般对古代人群的年龄划分采用体质人类学的标准。(秦始皇帝陵区山任窑址出土的)山任人骨平均身高在166.3cm ~171cm,达到了秦人男性成年的身高水平,最低身高也达到157.2cm,符合男性成年的身高标准。由于山任窑址人群的特殊身份,他们很可能是为了秦始皇帝陵区的修建而被从不同地方诏调来的身强力壮的劳工,因此,这些人……他们的平均身高水平在一定程度上也代表了秦国周围地区的男性身高状况。” 关于中国人一般的高度,见吴金鼎《山东人体质之研究》,1931年版。所记录的全国组,男子身高166cm。 无论怎样比照,俑高都大大超过中国人一般的身高。他们还有一个人人都可见的“啤酒肚”。发型也异常讲究,“从其所梳的发髻看,不像是纯用发编列而成,似乎用偏诸(即偏带)裹发而成之”。 “最特别的是一般步兵,发髻多向上耸而略右(有的或偏左),编结之复杂到不可思议”。 秦制,一般人不得穿“绵履”。军服需自备。所有俑的衣裳鞋袜制式却那样统一,做工讲究,色彩绚丽。凡此,多少说明,他们享受特权,养尊处优,盖系秦人精英分子。

再让我们从人本身发现俑。

那是什么年代?黎民黔首芸芸众生及普通士卒衣食状况处在何等水平?答曰:“天下苦秦久矣”; “夫寒者利短褐而饥者甘糟糠,天下之嗷嗷”; “男子疾耕不足于粮饷,女子纺绩不足于帷幕;百姓靡弊,孤寡老弱不能相养,道路死者相望”; “丁男被甲,丁女转输,苦不聊生,自经于道树,死者相望”; “又使尉佗逾五岭攻百越。尉佗知中国劳极,止王不来,使人上书,求女无夫家者三万人,以为士卒衣补”; “百姓任罢,赭衣半道,群盗满山”; 二世“兴万乘之驾,做阿房之宫,收太半之赋,发闾左之戍,父不宁子,兄不便弟,政苛刑峻,天下熬然若焦,民皆引领而望,倾耳而听,悲号仰天,叩心而怨上,故陈胜大呼,天下响应”。 比照之下,只要我们能够顾及那个年代,黎民黔首芸芸众生以及普通士卒衣食状况处在何等水平,难道能够说近臣侍卫俑原型来自于这些人吗?

东司马门系骊山园正门,绝非寻常之地寻常之门,而系《唐律疏议•卫禁律》所谓“但敬上防非,于事尤重” 的要害之地要害之门,故戒备森严。秦王朝命悬一线,秦军统帅章邯特“使长史欣(后被项羽封为“三秦王”之一的塞王司马欣)请事。至咸阳,留司马门三日,赵高不见,有不信之心”。 说明司马门即令高官大员非经允许也不得进。隶属于国家的正规军,按制度规定服兵役的黎民黔首,肯定站不到这个地方来。勘探表明,秦始皇帝陵东侧只有一条墓道。近臣侍卫俑被定格在此,足见地位之要。能执掌此门者,非郎系统人莫属。

秦中枢政治之中心,以郎中令和卫尉即郎中外郎为核心的郎与郎制郎系统是一巨网,宫廷内外,皇帝生活活动的诸多地方,都被密密匝匝纠缠起来,严严实实覆盖了。试看,《汉书•百官公卿表上》:
郎中令,秦官,掌宫殿掖门户,有丞。……。属官有大夫、郎、谒者,皆秦官。……大夫掌论议,有太中大夫、中大夫、谏大夫,皆无员,多至数十人。……郎掌守门户,出充车骑,有议郎、中郎、侍郎、郎中,皆无员,多至千人。议郎、中郎秩比六百石,侍郎比四百石,郎中比三百石。中郎有五官、左、右三将,秩皆比二千石。郎中有车、户、骑三将,秩皆比千石。谒者掌宾赞受事,员七十人,秩比六百石,有仆射,秩比千石。……仆射,秦官,自侍中、尚书、博士、郎皆有。古者重武官,有主射以督课之,军屯吏、驱、宰、永巷宫人皆有,取其领事之号。卫尉,秦官,掌宫门卫屯兵,……属官有公车司马、卫士、旅贲三令丞。卫士三丞。

上引说明,系郎中令系统和卫尉系统一并“掌守门户,出充车骑”,而各有侧重。大体而言,郎中令系统掌殿门;卫尉系统掌公车司马门即宫门。贾谊《新书•等齐篇》:“天子宫门曰司马,阑入者为城旦。”

《史记•张释之列传》裴骃集解引如淳曰:“《宫卫令》:诸出入殿门、公车司马门,乘轺传者皆下,不如令,罚金四两。” 令文以其他文献用语所不及的准确和严密,给出了殿门自殿门,为殿堂之门;公车司马门自公车司马门,为宫城之门。宫城者,围绕帝王公侯宫殿区之城垣也。宫门殿门,界限分明;不能含混,不容含混。《史记•项羽本纪》裴駰集解:“凡言司马门者:宫垣之内,兵卫所在,四面皆有司马,主武事。总言之,外门为司马门也。” 即是说,郎中令系统执掌殿门及宫殿区内的“敬上防非”,卫尉系统执掌公车司马门即宫门及宫城周围的“敬上防非”。 这一点,从《史记•秦始皇本纪》赵高怎样逼死二世皇帝于望夷官,看得最分明。

望夷宫是一组典型的伴有回廊的宫殿群。遗址位于(陕西省)泾阳县东南约4公里的蒋留乡余家堡村以东约600米处的泾河南岸,南距咸阳宫一号宫殿遗址约8公里,两者南北遥遥相望。遗址现存“东西两侧有回廊”。 赵高先使其弟郎中令赵成为内应合法地潜伏,其婿咸阳令阎乐又合法地将吏卒千余人至望夷宫,只剩下宫门即司马门这一关了。不得其门而入;“咸阳令”先发制人“缚卫令、仆射”,施行赵高“诈为有大贼”之计企图合法进入,被“卫令”顶了回去:“周庐设卒甚谨,安得贼敢入宫?”“卫令”,专属卫尉系统。《汉书•百官公卿表》“卫尉”条下有“长乐、建章、甘泉,卫尉皆掌其宫,职略同,不常置。”颜师古注:“各随所掌之宫以名官。” 望夷宫卫令所谓“周庐”即环绕宫城墙体外侧的“廊房”。如此防卫,铁桶一般,当然“设卒甚谨,安得贼敢入宫?”无言答对, “乐遂斩卫令,直将吏入(仆射因为属于郎中令系统,未动)”,从宫门进入宫殿区内,这才“行射”,宫内不明就里的“郎、宦者大惊”。一旦“郎中令与乐俱入”,进入二世皇帝所在殿中,阴谋就得逞了。

《汉书•百官公卿表上》颜师古注引《汉官仪》:“《汉官仪》云:公车司马掌殿司马门,夜徼宫中,天下上事及阙下凡所征召皆总领之。” 其中“公车司马掌殿司马门”之“殿”,显然错了,“殿”当为“宫”。即是说,“宫中”不全为郎中令系统独占,这是一个暗中交错地带,巧妙地通过一个时间差而实现(公车司马“夜徼宫中”)。专制皇权,以郎制郎,虽近臣侍卫,也要加以防范。郎中令系统有“掌议论”的“大夫”,有“主射以督课之”的“仆射”,直至“领事” 后宫的永巷宫人;贴身的“卫士”来自卫尉系统且有“三丞”;“旅贲”数目史无明文,见诸《周礼•夏官司马》:“旅贲氏:掌执戈盾夹王车而趋,左八人,右八人。车止则持轮。凡祭祀、会同、宾客,则服而趋。丧纪,则衰葛执戈盾。军旅,则介而趋。”又《国语•鲁语下》:“诸侯有旅贲,御灾害也。”又《国语•楚语下》:“在舆有旅贲之规,位宁有官师之典。” 郎系统的构成与运作,实际上非常复杂。

云梦秦简《秦律杂抄•公车司马猎律》:“射虎车二乘为曹。虎未越泛藓,从之,虎环(还),赀一甲,虎失(佚),不得,车赀一甲。虎欲犯,徒出射之,弗得,赀一甲。……豹旞(遂),不得,赀一盾。公车司马猎律。”“泛藓”犹言“蹒跚”或“盘旋”,“虎未越泛藓”大约是说,射虎没有致命,“虎未远赴而蹒跚旋行”,则要受到惩罚。射豹“不得”,同样如律。律文的古老源头,一直可溯至遥远的渔猎游牧部落时代,是秦人“田猎生产中的劳动纪律。”

三、秦始皇帝陵郎系统解读

从无到有,空前绝后,近臣侍卫俑仅有一短期的历史。“给事近署,职任亲要一如往昔”,郎系统却有一漫长的过去。

(一)郎与郎制:宫卫传统

秦人本偏处西北一隅之地,落后,贫穷,被先进的关东诸侯“比于戎翟”。然而,曾几何时,由于商鞅变法,先进的关东落后的秦却变成了先进的秦落后的关东。秦国飞跃从根本上改变了战国历史面貌。然而,河水汹涌奔流,河床一动不动。严耕望《秦汉郎吏制度考》:“古代封建时期,贵族之最低级曰‘士’,以讲习射御为事,入卫国君,外从征伐;庶民不得参与也。至春秋战国,封建制度逐渐崩溃,农民军队应时兴起,士庶之分遂而渐淆,而‘士’之称亦转属读书人。方是时,贵族壁垒虽弛,而君主集权转甚,仍不得无亲信之近卫,乃择大臣子弟入奉宿卫、侍左右,出充车骑、从征伐;以其近居殿阁郎庑,顾蒙‘郎’称。其性质、地位与出身,盖犹古代之‘士’也。秦及西汉初叶,郎官宿卫宫闱,给事近署,职任亲要一如往昔,而进身又大半由荫任与赀选两途,荫任袭战国之成规,赀选亦新兴贵族(资产阶级)之特权,则其性质与战国之‘郎’仍鲜殊异,是亦犹古代之‘士’也,故或以‘士’称之。 ……盖秦人虽迎合潮流,开放政权;然最上层之君主仍为古老贵族之传统,革故翻新,时难彻底。”

“郎制当上推《毛诗》、《左传》之公行公路、《周礼》之国子庶子。” 案“公行”,春秋时期官名。掌管君主出行的兵车行列事。《诗•魏风•汾沮洳》:“美如英,殊异乎公行。”毛传: “公行,从公之行也。”郑玄笺:“从公之行者,主君兵车之行列。”《左传•宣公二年》:“及成公即位,乃宦卿之适而为之田,以为公族、余子、公行。”杜预注:“庶子,妾子也。掌率公戎行。”“公路”,掌管君主的路车,亦见《诗•魏风•汾沮洳》:郑玄笺:“公路,主君之軞车,庶子为之,晋赵盾为軞车之族是也。”孔颖达疏:“公路与公行一也,以其主君路车,为之公路。”《左传•襄公二十七年》:“使圉人驾,寺人御而出。”杜预注:“寺人,奄士。”秦人的郎与郎制,当可以上推至近侍小臣“寺人”。《诗•秦风•车邻》:“未见君子,寺人之令。”郑玄笺:“寺人,内小臣也。”
《周礼•天官•序官》:“寺人,王之正内五人。”郑玄注:“寺之言侍也。”贾公彦疏:“云寺之言侍者,欲取亲近侍御之义,此奄人也。”“寺人” 是否是“奄人”?在当时可能没有“奄人”之意。《诗集传•秦之什一•车邻》朱熹注:“君子,指秦君。寺人,内小臣也。令,使也。是时秦君始有车马,及此寺人之官,将见者必先使寺人通之。故国人创见而夸美之也。”

《史记•秦本纪》:“文公元年(前765)居西垂宫。三年,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四年,至汧渭之会。曰:‘昔周邑我秦赢于此,后卒获为诸侯。’乃卜居之,占曰吉,即营邑之。”秦文公这旷日持久的“东猎”,冲出陇山,步步为营,稳扎稳打,扩展地盘,自系秦人发展史上决定性起步。接着“二十七年,伐南山大梓、丰、大特。”南山,秦岭。泷川资言《史记会注考证》:“大梓、丰、大特,盖戎名。”这次南拓,大获全胜,秦人是如此地看重,以致被过分夸张,大大神化了,遂置“髦头”。 髦头是始皇帝郎系统的血亲祖宗,英俊武士独特发型,一条“桔红色发带”,把祖宗跟后代子孙牢牢联系起来:近臣侍卫俑上上下下发带或冠带均为“桔红色”。

(二)宫墙内外:郎中外郎

“郎”通“廊”。《韩非子•十过》,“集于郎门之垝”,王先谦《韩非子集解•十过》引卢文弨曰:“郎、廊同。”《战国策•韩策三》:“今臣处郎中”,鲍彪注:“郎、廊同。” 《说文•新附•广部》:“廊,东西序也。”堂下四周的廊屋。《广雅•释宫》:“廊,舍也。”《玉篇•广部》:“廊,庑下也。”《广韵•唐韵》:“廊,庑也。文颖曰:‘廊,殿下外屋也。’”《韩非子•十过》:“大风至,大雨随之。裂帷幕,破俎豆,毁廊瓦,坐者散走。”《汉书 •司马相如传上》:“高廊四注,重座典阁。”颜师古注:“廊,堂下四周屋也。” 严耕望曰:“君主侍卫,居于殿阁四周郎(廊)屋之中”。 《汉书•百官公卿表上》“郎中令”条颜师古注引臣瓒曰:“主郎内诸官,故曰郎中令”。“郎中”之“郎”起初得名,盖因“廊”而来,洵以非虚。

秦始皇帝陵园考古工作给出了骊山园内城垣墙体的“内外两侧”各有廊房。 “郎中”“外郎”以及与之相关的名目众多的“郎”这一令人困惑莫解的千古难题,随着这一“以往人们所不知的……考古新发现” ,迎刃而解了。原来,“郎中”“外郎”之相关的名目众多的“郎”皆缘宫城城垣墙体“内外两侧”的廊房这一基本区分而起。郎中令系统在宫城城垣墙体内侧的廊中,卫尉系统在宫城城垣的墙体外侧的廊中。宫墙内外,一体分殊;亦文亦武,兼而有之;郎中、外郎,和而不同。

秦都咸阳考古工作给出了:秦都咸阳宫城范围;“咸阳宫”遗址。 尤为重要者,给出了咸阳宫各式各样廊的惊人存在。

第一号宫殿,为一座以飞阁复道跨越早已形成的一条南北向深沟(牛羊沟)的“曲尺形”或整体平面呈“凹字形”建筑。全部建筑,均以夯台为核心,依台营建起来,分底层和上层两部分。底层宫室,回廊计三条。“分别位于殿址的西面、南面和北面,并互为贯通。廊宽2.2米~3.7米不等,廊墙系利用夯台切削而成,上部续垒土坯,墙皮均为草泥打底,面涂白灰。”“北回廊由西向东(以廊墙长计)43.5米南折,再经16.5米至牛羊沟断崖,长72.65米,转角均为90°。”“南回廊西端已被破坏,东端被牛羊沟破坏,现存长50.35、宽2.6~2.9米。内遗河卵石3处,铺地砖块5处。”“西回廊长25.5,廊外散水宽1.5米。” 环统台顶中央最大的主体殿堂,分别建有标高不等,用途各异的10室屋宇。“屋宇四周绕以一圈回廊。台上有平台,借以远眺”。 (见图二)

第二号宫殿,应较第一号更为重要,规模更加宏大,似为办理政务的朝殿,“围绕建筑高台的四周底层,有依台修建的一周回廊。其中南廊东端以90°角南拐与东廊平行和三号遗址回廊相接。……回廊内均有台阶设置,与台上建筑相通”。

第三号宫殿遗址,位于第二号宫殿遗址的东南73米处,东北距第二号宫殿遗址仅10米。“围绕夯台底层的台壁四周,各有一条回廊,回廊两端相互接连贯通。廊面是经夯筑的黄褐色硬面,局部遗有草泥处理分两层,底层为粗麦草泥,上层为谷糠细泥。廊面宽约2.6米。”

第一、二、三号宫殿遗址,“三者均以回廊相通。” 举世闻名的秦壁画,就画在第二、三号宫殿的廊壁上。“它的位置与结构,充足的光线使它成为最理想的‘画廊’,廊上壁画,又提高了廊在建筑群中的地位。” 画有宫廷卫士图、走马骑射图、驷马车七乘。宫廷卫士图,见诸角楼下层,残存画面上,“卫士二人南北相向站立,身穿襦服,侧身。” 见诸“四重檐大屋顶建筑画面的底层亦有手持兵戈的人物,图中人物不甚明显,隐约可见,似为卫士”。 与走马骑射图一并出土的,还有身躯全损的七幅马头。两相比照,秦宫壁画与近臣侍卫俑、车马及其他装备区分仅在一为平面一为立体而已。

见诸秦封泥,属于郎中令系统的职官至少有七种:郎中丞印、郎中左田、左田之印、谒者之印、中谒者、西中谒府、中谒者府、西方谒者、驺丞之印、永巷、永巷丞印;属于卫尉系统的至少有六种:卫尉之印、公车司马、公车司马丞、公车右马、军假司马、卫士丞印;有关秦宫者至少有二十种:西宫丞印、西盐、雝左乐钟、萯阳宫印、信宫车府、中宫、上寝、南宫郎中、南宫郎丞、北□、北□司□、北宫榦丞、北宫工丞、北宫弋丞、北宫私丞、北宫宦丞、章台、高章宦者、高章宦丞、安台丞印。

万流归宗,一切都指向郎系统。郎系统门类之众多,势力之强大,渗透之深广,实有超出想象者。

(三)殉人殉马:人俑马俑

近臣侍卫俑所以空前绝后,如此逼真者,盖在于直接取法人殉。再者,骊山园陪葬坑,一个极其巨大,难以忽视的存在,就是陶人陶马铜马铜车跟殉人殉马真车真兵器同时并存。这究竟意味着什么?
赵高与二世皇帝联手及赵高独裁专政时期,始皇帝“欲以兴太平”的秦王朝,已完全沦为一架疯狂杀人机。“葬始皇骊山……二世曰:‘先帝后宫非有子者,出焉不宜。’皆令从死,死者甚众。葬既已下,或言工匠为机,臧皆知之,臧重即泄。大事毕,已臧,闭中羡,下外羡门,尽闭工匠臧者,无复出者。”“公子扶苏……数以罪,赐死。”“公子高欲奔,恐收族,乃上书曰:‘……臣请从死,愿葬骊山之足,唯上幸哀怜之。’书上,胡亥大悦……可其书,赐钱十万以葬。” “公子十二人僇死咸阳市,十公主磔死于杜(秦杜县,治所在今陕西长安区西)。”“而六公子戮死于杜。公子将闾昆弟三人囚于馆,议其罪独后,二世使使令将闾曰:‘公子不臣,罪当死,吏致法焉。’将闾曰:‘阙廷之礼,吾未尝敢不宾赞也;廊庙之位,吾未尝敢失节也;受命应对,吾未尝敢失辞也,何谓不臣。愿闻罪而死。使者曰:‘臣不得与谋,奉书从事’。将闾乃仰天大呼天者三,曰:‘天乎!吾无罪!’昆弟三人皆流涕拔剑自杀,宗室振恐;群臣谏者以为诽谤,大吏持禄取容,黔首振恐。” 秦史上屈指可数的军事家蒙恬被“赐死”而不服,“使者以蒙恬属吏,更置。”乃“吞药自杀”。作为“赵高因为胡亥忠计,欲以灭蒙氏”毒计的一部分,他的弟弟蒙毅先于蒙恬,被“杀之”。右丞相冯去疾、将军冯劫被逼“自杀”。幸乎不幸乎?

对于秦朝廷运转至关重要,为秦人贵族血缘亲属关系超稳定结构的郎系统,赵高二世皇帝也毫不手软,挥舞屠刀:以罪过连逮少近官三郎,无得立者。 “连逮少近官三郎”,《史记•秦始皇本纪》司马贞索引:“逮”训及也。谓连及俱被捕,故云“连逮”。“少”,小也。“近”,近侍之臣。“三郎”谓中郎、外郎、散郎。 张守节正义:《汉书•百官表》云:有议郎、中郎、散郎,又有左、右三将,谓郎中、车郎、户郎。 泷川资言《史记会注考证》引苏林:然则三郎者,中郎、郎中、外郎。
难道这一切皆是无源之水无花之果?难道这一切的一切皆因一两个人阴谋得逞,忽然心血来潮动了杀机所致?二世与赵高固然凶残,但是他们这些凶残的行为确有其历史渊源。

春秋中叶以降,“作俑”渐成潮流,人殉之风日益为世所唾弃。跟时代潮流相背而行,秦公似乎对人殉情有独钟。《史记•秦本纪》:“献公元年(前 384),止从死。” 诚如黄展岳所言:“其实并没有止住。” 秦始皇“死后殉葬宫人、工匠‘数以万计’(《汉书•刘向传》)。如果秦国不盛行人殉制或人殉制已经式微,恐怕不大可能出现这种骇人听闻的惨剧。秦二世枉杀‘万计’的无辜者殉葬,只不过是秦国人殉制的恶性发展而已。”

当初,秦穆公(前659~前621在位)死,“从死者百七十七人,……秦人哀之,为作歌《黄鸟》之诗”。 《诗•黄鸟》中所述秦穆公殉葬“三良” 事,清人方玉润认为“秦俗如此,非关君之贤否”。 宋人朱熹也在《诗集传》认为:“秦武公卒,初以人从死,死者六十六人。至穆公遂用百七十七人,而三良与焉。盖其初特出于戎翟之俗,而无明王贤伯以讨其罪,于是习以为常,则虽以穆公之贤而不免。论其事者,亦徒闵三良之不幸,而叹秦之衰。至于王政不纲,诸侯擅命,杀人不忌,至如此,则莫知其为非也。呜呼!俗之弊也久矣!其后始皇之葬,后宫皆令从死,工匠生闭墓中,尚何怪哉?” 从殷墟以降,殉人殉马或车马坑车马房,见诸考古发掘,已多到难以遍举,系中国古代文明或准宗教仪式中极其泛见的社会历史文化现象。见诸《二十世纪中国百项考古大发现》,涉及者至少有9 项。其中,殷墟大、中型墓所属车马坑,发掘出土者已有二三十座。通常,每座坑中只埋车一乘,外加一个殉人,生前可能就是该车的驭手,在规格较高的墓葬中,每坑所埋车马较多。 见诸《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大考古发现》,涉及人俑车马俑者,至少有10项。 骊山园外人俑车马之类,不独是秦人对其先辈礼俗仪式的继承和发展,而且是对此前中国历史文明中此类礼俗仪式有目的有意识的空前绝后的集大成。人俑马俑的灵感直接来自殉人殉马。这就是骊山园人殉人俑同时并存的秘密之所在。

郎与郎制郎系统为始皇帝所倚重,须臾不可离。正是依恃郎与郎系统和秦都咸阳为中心的驰道或直道,建构起来的纵通南北并横贯东西的陆路交通网络,以及与之一体相连的“关中计宫三百,关外四百余”,强有力安全可靠的人力物力保障,始皇帝方能巡狩山川,祭祀,封禅,立石刻,颂秦德,明德意。《白虎通•总论巡狩之礼》:“王者所以巡狩何?巡者,循也;狩,牧也,为天下巡行守牧民也;道德太平恐远近不同化,幽隐不得所者,故必亲自行之,谨敬重民之至也。考礼仪、正法度、同律历、计时月,皆为民也。” 作为礼或礼仪重要体现,巡狩自属儒家传统政治的核心价值。

正因为跟始皇帝有着一种特别的亲缘关系,近臣侍卫俑得以陪同始皇帝进入他死后永恒世界。李斯和赵高,都同郎与郎制郎系统关系千万重,并在始皇帝卵翼下发展。李斯由郎而飞黄腾达,为秦史上屈指可数的政治家,“知六艺之归”,关键时刻,“不务明政以补主上之缺,持爵禄之重,阿顺苟合,严威酷刑,听高邪说”。 “赵高者,诸赵疏远属也。赵高昆弟数人,皆生隐宫[官],其母被刑僇,世世卑贱。秦王闻高强力,通于狱法,举以为中车府令,高即私事公子胡亥,喻之决狱。高有大罪,秦王令蒙毅法治之。毅不敢阿法,当高罪死,除其宦籍。帝以高之敦于事也,赦之,复其官爵”。 秦王或始皇帝特殊的利益需要,使得赵高这样的人,得以参与机要,一路飙升。始皇帝病死之日,就是赵高和李斯终于发展为秦王朝的对立面之时。他们狼狈为奸,作为一种外在的、异己的力量而凌驾于秦王朝之上,转过来极尽杀人之能事,血流成河,尸堆如山,成为秦王朝终结者。赵高可以指鹿为马,随心所欲玩二世像玩泥巴,始皇帝须臾不可离的郎与郎制郎系统人,全被赵高之流给杀光了,一个也没活下来。事与愿违,却为始皇帝所不见也,更非所愿。弄假成真,遂意如心竟成谶,写照并作了最后遗照。始终不渝,忠实于始皇帝的近臣侍卫,生为始皇帝人,死为始皇帝鬼,竟真全陪始皇帝进入了他死后永恒世界。赢秦之王朝,竟成赵高之天下。历史喜欢捉弄人。历史无情地捉弄了始皇帝。始皇帝自以为他自己就是历史的终结者,结果如何?欲知过去因,今世尝着是;欲知来世果,今世做着是。即令再有想象力的天才,也想象不出如此因果循环衍变莫测魅力无穷令人着迷的秦史本身。

四 、“郎系统写照和礼仪范式”说理据

辨方正位,见物见人。唯有将秦始皇帝陵园近臣侍卫俑及其安身立命之坑合二为一,解读为“郎系统写照和礼仪范式”方符合历史实际。

《史记•六国年表序》:“战国之权变亦有可颇采者,何必上古。秦取天下多暴,然世异变,成功大。传曰‘法后王’,何也?以其近已而俗变相类,议卑而易行也。学者牵于所闻,见秦在帝位日浅,不察其终始,因举而笑之,不敢道,此与以耳食无异。悲夫! ”太史公曾亲访汉家王朝执掌典礼仪式的大行礼官,从历史延续、时代变异、人情人性与礼仪的联系推移,在极其坚实深厚的多维层面,参透了活的礼或礼仪的“增益损减”,肯定了秦在“周衰,礼废乐坏”的背景下,所建立的有“依古以来”的礼或礼仪的价值。《史记•礼书》:人道经纬万端,规矩无所不贯,诱进以仁义,束缚以刑罚,故德厚者位尊,禄重者宠荣,所以总一海内而整齐万民也。……是以君臣朝廷尊卑贵贱之序,下及黎庶车舆、衣服、宫室、饮食、嫁娶、丧祭之分,事有宜适,物有节文。仲尼曰:‘禘自既灌而往者,吾不欲观之矣。’周衰,礼废乐坏,……至秦有天下,悉内六国礼仪,采择其善,虽不合圣制,其尊君抑臣,朝廷济济,依古以来。

(一)礼仪范式:历史证人

《司马法•天子之义》:“古者,国容不入军,军容不入国。军容入国,则民德废;国容入军,则民德弱。” 国有国礼。军有军礼。见诸二十四史,骊山园东司马门外郎与郎制郎系统,被归在与礼或礼仪相关的志、书中; 见诸儒家经典《周礼》《仪礼》《礼记》及权威解释,当然归 “国礼”、“国容”而非“军礼”、“军容”。(见诸实际,为了强化“国礼”、“国容”的权威,突出“国礼”、“国容”的神圣庄严品格,“国礼”、“国容”,往往需要借助“军礼”、 “军容”来体现,如当今世界各国盛典或迎宾中“陆海空三军仪仗队”。此古今通例,不言而喻)。

不妨请出一位历史的证人:叔孙通。此公“希世度务,制礼进退,与时变化,卒为汉家儒宗。” 且看他如何为汉家新主奠立朝仪:汉七年,长乐宫成,诸侯群臣皆朝十月。仪:先平明,谒者治礼引,以次入。殿门、廷中陈车、骑、步卒,卫宫、设兵,张旗志。传言“趋”。殿下郎中侠陛,陛数百人。功臣、列侯、诸将军、军吏以次陈西方,东向。文官丞相以下陈东方,西向。大行设九宾,胪传。于是皇帝辇出房,百官执职,传警,引诸侯王以下至吏六百石,以次奉贺。自诸侯王以下莫不振恐肃敬。……于是高帝曰:“吾乃今日知为皇帝之贵也。”

“汉七年”为公元前200年,上距身为秦朝博士的叔孙通从秦宫出逃(公元前209年)不过十年。叔孙通告诉刘邦“愿征鲁诸生,与臣弟子共起朝仪”,“愿颇采古礼与秦仪杂就之” 。于此可见,汉家的朝仪与“秦仪”有割不断的联系。“廷中”之“廷”,即堂前空地。“诸侯群臣皆朝十月”,这个时间跟秦王朝当年的规定一模一样。《诗•唐风•枢》“子有廷内”,王引之《经义述闻•毛诗上》释之曰:“廷,与‘庭’通。庭谓中庭,内谓堂与室也。”此处“廷中”系指长乐宫宫殿区内朝宫前朝仪演练场。“殿门、廷中陈车、骑、步卒,卫宫、设兵,张旗志”这不跟近臣侍卫俑的排列、组合方式颇多惊人的一致吗?“殿下郎中侠陛”,说明长乐宫是秦都咸阳宫的殿堂式的夯土高台建筑。实际上,长乐宫恰恰是对硕果仅存的秦兴乐宫的重构或扩建。“新宫殿区被重新命名为长乐宫,周长大约10公里,内部有14座殿堂。其主殿叫做前殿,长度超过100米。原来秦始皇铸造立在阿房宫前的十或十二尊巨大的青铜人像劫后余生,现在也被重新安置在这座殿堂之前。” “法,群臣侍殿上者不得持尺寸之兵,诸郎中执兵皆陈殿下,非有诏召不得上。方急时,不及召下兵,以故荆轲乃逐秦王。” 叔孙通演练 “殿下郎中侠陛,陛数百人”。历史场景活起来了。《史记•滑稽列传》:“优旃者,秦介侏儒也。善为笑言,然后于大道。秦始皇时,置酒而天雨,陛楯者皆沾寒。优旃见而哀之,谓之曰:‘汝欲休乎?’陛楯者皆曰:‘幸甚。’优旃曰:‘我即呼汝,汝疾应旃诺。’居有顷,殿上上寿呼万岁,优旃临槛大呼曰:‘陛郎!’郎曰:‘诺。’优旃曰:‘汝虽长,何益,雨中立。我虽短也,幸估居。’于是始皇使陛者得半相代。” 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木楯易朽,难以辨认。因为近臣侍卫俑执物的姿态、手势尚未见一一考究之故,为始皇帝所厚的“陛楯郎”,目下还没有辨认出来。当年,小小泗水亭长刘邦亦即“高祖常徭咸阳,纵观,观秦皇帝,喟然太息曰:‘嗟乎,大丈夫当如此也!’”;此番,高帝在感受了叔孙通为他专门而进行的“朝仪”演练后,志得意满所谓“吾乃今日知皇帝之贵也”,多少可以反映始皇帝朝仪的威严﹑壮观。“百官执职,传警,”即警跸制度,“指皇帝出行,‘止人清道’,以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