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说到:为办事,约出商厦主管经理喝酒,一人一瓶白酒,开喝在即。
俺自知酒量有限,唯望速战速决,遂作豪爽状,嫌酒杯太小,建议换成茶杯(其实俺多一眼都不敢看那酒瓶)。酒满茶杯,大约三至四两,征询喝法,对方以逸待劳,称由俺定。俺趁清醒之际,又说了几句恭维话,遂约定三口一杯,便即开喝。。。。。。席间除了正事,无所不聊,气氛迅即升温。。。。。。
莫约一个小时,各自完成“任务”,俺居然没倒!趁酒劲还没上来,又做出一个疯狂的举动:再来四瓶!
这第二轮的四瓶酒放到面前时,局面格外安静,估计大家都在想(反正俺是):今天是什么日子?
喝。。。。。。喝完第一杯后,对方一人出去打电话(当时BP机普遍,手机还处在“大哥大”阶段),第二杯后,另一人出去打电话。。。。。。然后就没人回来。
俺问助手怎么回事,回曰这就是不再喝了。俺问是否有所得罪,回曰没有得罪,只是对方不愿在酒桌上输面子。
如释重负啊。。。。。。俺非常诚恳地对助手说了句“要不咱俩把酒喝完”?望着助手那苦涩的表情,俺终于发自内心地大笑:“谁再喝谁是孙子!结账走人!”
各位老大,二两的酒量整进去一斤六七两,什么后果?俺揣着身份证(对付警察的),在长春百货大楼那条街上来回小跑了后半夜!当真是“全身烈火升腾,何惧天寒地冻,白天闹市无缘,夜晚超级运动!”
第二天一早,俺带着助手提前来到商厦经理室等候,三个小时后,终于等到主管经理露面,俺头一句话便是:“老兄,昨晚你可不够意思”,对方一笑,就说了一句话,转身便去应付别人。什么话?“你什么时候拉货通知我就是了”。
哇塞,太酷了!!!
此后一路通行,绝无二话,信人也!
那时的社会那时的人,总还有几分纯朴的血性,要碰上现在的贪官,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