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是統治者制訂的﹐決沒有民眾的參與﹐並代表統治者的利益。因此﹐中共的所謂
依法治國﹐就是用法律的名義及手段﹐來保護他們的既得利益﹐來控制懲罰民眾的
不滿和反抗。所以﹐法用在中共與民眾之間﹐法律的天秤是傾向中共政府官員打手
走狗一邊的﹐民眾總是輸者。現在居然連上訪也是犯禁的。還談什麼依法治國。就
是在民眾之間﹐法律也傾向於有財有勢者。法院堂堂八字開﹐有理無錢莫進來。因
此﹐別夢想中共提出的依法治國會實現社會的公平公正。中共的中國夢是要美夢﹐
即所有民眾都乖乖聽話﹐一切權益都歸屬他們。而 民眾的中國夢只能是惡夢﹕房子
被拆﹐訴怨無門﹐等等。並且﹐一連串的文字獄﹐踐踏了中共自己制訂的根本大法
----憲法﹐何況其他法律。
現在常有中共走狗僎文指責“刁民”﹐包括香港“佔中”的刁民﹐而閉口不談﹐如
果民眾不是因為自己的切身權益受到政府或官員的侵犯﹐誰會吃飽飯沒事去發“刁”。
這還不是逼上梁山的嗎。所以﹐中共要維穩﹐最簡單可行的辦法就是別去侵犯民眾
的基本生存權益﹐使大家安居樂業﹐不就天下太平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