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攻击美国历史时,常常宣称美国“消灭”了印第安人,而他们的所谓证据来自于这样的数据:据说,在西方人到达之前,北美洲有几千万印第安人,到了1998年只剩下一百多万,因此可以断定,美国在西进运动中大量消灭了印第安人。第二项所谓“佐证”则是美国18世纪末的一条法令:一个印第安人的头皮可以换50-75美元奖金,于是他们认定,美国政府一手策划了印第安人的“灭绝”。
但只要仔细分析,就会发现这种所谓数据是经不起推敲的:我们都知道,人口的增长是生产力发达的水平,在西方人到达美洲之前,北美印第安人80%的经济来源靠渔猎和采集,剩下的20%靠非常原始的畜牧业和养殖、刀耕火种。这种生产力水平别说几千万人、就算是几百万人也难养活。中国古代拥有全世界领先的农业技术,但人口徘徊在几千万水平,连铜器都不多的印第安土人怎么可能达到中国的人口数?
第二,城市的产生是人口增长的结果。如果北美洲有几千万人(据某些人说是3000-5000万人),那么哥伦布、亚美利哥等人在登陆之后,应该看到无以计数的村落、一望无际的农田、密集的道路和巨大的城市。但实际情况是,当时的北美(不算南边的阿兹特克帝国),即使是部落联盟的首府也只有几千人口,根本没有像样的大城市,反倒是无人区非常之多,比如路易斯安娜地区。如果北美有几百万、几千万人,那么这种情况是绝不可能出现的。所以,在1500年前后,北美总人口不会超过百万,根本无所谓几千万上亿的原住民。
第三,美国政府确实颁布过悬赏杀印第安人的法令,但那是什么时代?当时北美十三州,大多数都与境内印第安人有矛盾冲突,土地冲突是其中最严重的,美国政府的军事力量相对于印第安人而言不占优势,所以不得不通过这种法令来缓解对抗的不利局面。在后来的西进运动中,美国人是依靠着经济优势逐步占据了西部各州,一次又一次将印第安人挤走,而不是靠着大规模杀戮解决问题的,倒是野蛮的印第安部落非常喜欢剥白人的头皮。现在印第安人占美国总人口比例少,则是因为19、20世纪移民大量涌入美国导致,其绝对数目实际上是有所增长的。
所以,所谓“美国屠杀印第安人”根本不能称之为“屠杀”,应称为“美国与印第安部落的战争”(而且不是内战,因为当时印第安人不承认自己是美国公民),比如克里克战争就是此例。将其称为“屠杀”是非常荒谬的。
(本文转自中国铁血社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