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头聊2017-11-18 08:52:58

很难找到和英文mental capacity相同含义的中文词。可以按字面翻译成心智能力,也可以按相对应的physical capacity (体力)翻译成脑力。在不同的语句中还能翻译成很多别的中文词,但这里要说的是人的大脑的功能。

这两天,凤凰卫视里又重播电视剧«外科风云»,而我正好在按医院要求,重温了一下英国在2005年开始实行的mental capacity act 2005(智能法)。

中国医患矛盾原因很多,但重要的一点是法律制度的不建全,不合理。不知道中国的法律是怎么定的,但按目前国内医院的具体操作,有一条极不合理的做法,就是病人没有对自己的治疗最后的决定权,都是别人在给病人做决定。无论大小手术,都要家属签字,选择什么治疗,也是家属说了算。所以才会有孕妇因为家属不签字,做不了剖腹产,难产死亡,还有跳楼自杀的。

这看上去是因为中国的国情,毕竟万一出了事,需要打交道的是家属。但是,这种做法的出发点是基于避免病人家属闹事,而置病人自己的愿望而不顾。因此,是自己决定自己的命运,还是把自己的命运交给别人,哪怕是最亲近的人,就成为英国和中国法律法规最大的不同之处。

按英国法律,无论是什么检查,治疗的决定,只要是病人心智正常,都必须要由病人自己做决定,例外只有儿童和心智不正常的成人。即便是这两个例外,医生也有最后的决定权,而不是家属。当然,这并不排除医护人员和病人家属沟通的重要性。

如何判定病人的心智是否正常并不总是那么简单。完全正常和明显的异常不难,但似是而非的灰色阶段却需要专业人员的评估。然而除非有明显的异常,一般都预定病人为心智正常,有能力自己做决定。确定不正常需要有确切的证据。即便有一过性的异常,仍应该采纳病人在正常时所做的决定,而不是让别人做决定。

而这里说的别人做决定,也不是家属,而是指定的社区或医院里的专业人士,当然也是需要和家属沟通,了解病人以前的心愿。这么一来,既解除了家属可能会有的道德压力,也使得对病人的服务,检查,治疗更合理。

当然,所以这些的基础是人和人,医护人员和病人家属基本的互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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