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夫2021-02-28 19:42:07

这次概略地谈谈科学哲学与道德哲学的关系。

这里的道德是指公共道德;这里的科学,这里是指人设下的自然科学----因为时时在观察它的哲学也就是持续尝试着解释包括了自然现象与社会关系及所有一切结构性的知识论的研究对象的范畴比如为什么会有规律是不在并不探讨为什么会有规律的自然科学涵盖的范围中的----已是相当一段的世界文明时期中的宠儿,是许多人孜孜以求的不二目的。

不过在人们低头忙于为科学划类的同时我们也应该冷静地看到对科学尤其是在被人类制定出来的科学政策所规范下的科学给人类可以带来些什么也并不是像我们现在几乎一面倒地选择性接受的那样----没有异见的,所以如何去看待这样的一个阶段性的事物是一个如何认知历史的问题。

西方哲学从相较起始于两河时期的科学更为古老的自然道德观中归纳出一个至今我们仍可在街头巷尾的日常中随处可见的道德判断"最终的评审标准",就是对于是不是可以称得上是道德的言行只要看看行为者是不是始终在用同一个标准或要求来对人和对己的。用中国话来说就是"己不欲莫施于人"的哲言。这是个几乎与人类的出现相伴同行的无论在东西方都是个真善的标准和要求。而这样的标准和要求的本身就是个对科学有证伪作用的准绳,毕竟"人类历史就是一部向善的历史",否则缺乏了道德的世界不会是个有意志自由存在的世界,历史也就无所谓历史了,自然地,在一个可以被自然主义所解释的世界里,科学研究还有什么意义?而"在自然界里道德是只存在于人的意识之中的",蒙田如是说。

火药是个发明,用今天的概念来看虽是个无意中的发现但是个不折不扣的科学发明。这个发明后来在有的人手里被用来作了炮仗,在另外一些人的手里被用来做了武器。

按着道德哲学的观点说,炮仗是可以自己用也可以让大家玩的,所以这样的发明和使用就是一个善举。而在特定的使用中,武器是只可以让自己使用在别人身上却不希望让别人使用在自己身上的,所以这样的发明创造用实践理性的标准看并非是善的。

今天,大规模杀人的原子弹的发明,完全有可能失控的智能机器人的出现,克隆人类的实验,都无不在向人类警告着: 人欲下的科学技术的另一面很可能就是人类的掘墓者,譬如不是已经有改人类基因者被判刑了吗?-----这是对科学有失控忧虑的异见者的观点----这些人本身对科学的认知能力和经验层次并不低,甚至还是站在科学前沿的人。原子弹是已经在二战时期被证明过并在今天作为一种相互之间的威慑力量继续被证明着的,智能机器人可以走到哪一步则还在继续观察和争论中,而克隆人类则已经是呼之欲出的事了,这些科学自身固有的以因果概念为中心命题而不可避免的"两面性"可以被担忧的倾向已然显现。

所以,在一片对科学的赞美声中存在着的异见,我们是不应该漠视的,因为在赞扬和忧虑之间的分歧很可能只是时空观中格局大小的不同,而并无绝对的对错之分。从人类所走过的一个个发展阶段来看要发生的毕竟是会发生的,而并不会由于预计中的后继者将会的到来而不发生。而后继事物的必然到来也就是因为其前任开始走向了自己的反面,这也是由哲学的否定之否定所观察到的现象背后的规律。

既然我们已然认识到格局的大小会有影响着人类视野局限的可能性,那么我们为什么还不能摆脱自己为自己设下的人性牢囿以合理地有选择地使用科学?这样的设问似乎有点幼稚,但它是具有能涵盖了追逐潮流的各思维层次的意义的,因为由经验而必然的人性才是意志的主宰,而人性在此是具有普遍意义的----这里我使用了康德批判哲学的伦理学中道德的形而上学理论完善了费希特(Johann Gottlieb Fichte 1762-1814)关于知识的共同基础学说中意识过程起始来源概念。

任何事物都只会是历史过程中的一个片段或时空宇宙中的一个占有而不可能是终极手段甚至目的,而跳出行为本身的警醒意识也早已被实践认知为是一种预见式的有益的反省。别把工具当成了目的是一句很有见识的箴言,康德和费希特就是认为普遍意义上的人类生命总体不应该被科学所掌握的时代远见者

所谓的对错,在东西方伦理里也是可以延伸着用道德法则的"最终的评审标准"来衡量的: 尽管人与人之间无法自然地产生一个相同的道德标准,所以若能够始终用一个相同的要求来对己待人的就是为善的,在这公认的准则(顺便提一句,我们常奉为圣旨的"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其实并不是公正的观点,不知读者是否能自行解析?我们的文化中是有许多宝贵的东西,但也有不少误导人的似是而非的谬误,以后再另题展开谈)的基础上,再延展去以人为本作目的那就是对的了。

在认同实践的告诫和尊重历史的经验的前提下,能一视同仁地用历史发展观来看待或认知来到了并终将走过我们面前的技术科学这个事物是为善的、是不会错的,价值论下的真假命题永远是被道德观下的对错方向性概念所涵盖的子集。如果能拥有这样的观点应该就是把握了道德知识和技术科学之间关系的了。

那么原理呢?简捷地说就是:科学是按着规律发展的,而人性则必然是以道德法则为准绳的。不然人与物之间如何划分?若两者之间废弃了被历史经验所证明了的善约为链接而以规律取而代之,科学不就要以自然机械论来人间自居为王了?好了,既然可以如此地划分,那么孰轻孰重也就不言而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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