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健2004洛杉矶演唱会记录和感想
送交者: ECHO 2004年5月01日17:25:35
这次看崔健的演唱会对我来说仿佛是天意的成全。开始并不知道他来北美巡回演出的消息。一直到了4月23日,鬼使神差地进了一间平日极少去的华人店。又因为人多要等,百无聊赖拿起那里的本地中文杂志,第一眼就看见一片大红封底上写着“崔健要来啦!”心里猛的一震,连忙瞪大眼睛紧张的看着文字。天!4月28日他在LA有演唱会!一瞬间整个人呆了一下,仿佛“一颗流弹击中胸膛”的感觉。火速回家上TICKETMASTER网站买票,心里无限庆幸及时知道这个消息。这么多年这么多年,从没看过他的现场演出,曾经无数次想象过他到LA演唱的情形,现在终于让我等到这一天了!
4月28日傍晚,来到了位于好莱坞星光大道边上的AVALON HOLLYWOOD。守着入口。按安全人员的要求,我紧靠着右边的一条道上等拿票。因为来的早,我是唯一一个站在那儿排队的。 另外还有疏疏落落几个人分散在路边等候。后来一个穿褐色西装的中年白人,象是组织者,正要进里面去,看见我在问保安怎么还不开门,就解释说因为上两个星期才改地点到这里,要照顾可能因为不知道消息而迟到的观众,演出要推迟半个小时以上,实在抱歉。
我只好继续等, 发现不知什么时候有一辆黑色的LIMO停在了路边。我正在扭头东张西望,又看见一个高个子束长发的男人,穿得很ROCK的样子,从远处走来,目光直望向我身后,听见他说:“嗨,哥们儿!”我赶紧回头, Oh,My God!是他,崔健,就站在我身后,不到两尺的距离!我当时简直是反应不过来,也不知自己是什么表情,估计是傻笑吧:)他和那个高个子男人说了几句话,看见我在边上一动不动的望着他,就微笑地转过脸来看着我。我这才反应过来, 连忙掏出包里多年前买的两盘CD,慌慌张张地找到笔,紧张地说:“崔健,签,签名。”他爽快地拿过CD和笔,在他签名的时候,我高兴得有点语无伦次,跟他说:“我从小就开始听你的歌,喜欢了很多年了。”他听着,眼里是笑意。觉得他的样子蛮亲切的,象邻居家的大哥。
然后两个留学生模样的男孩子也小心翼翼的过来要求签名。在这安静的路边,行人稀少,我站在边上看着崔健,真的很想和他合影,但是那几个凶神恶煞的保安(可能是老墨)却围了过来,他就要转身往里走了,我赶紧偷偷拿着手机在他转身前照了一张。然后他在内门处和刚才我见过的那个美国组织人员说话。我用我的半个巴掌大的小VIDEO CAMERA远远的对着他们录了不到一分钟,他就进去了。那个组织人还走过来问我借笔,我觉得自己拿笔的动作都不太利索,只好笑着说:“I'm just too exciting。”他笑着打趣说“He'll be pround of fans like you.” 然后那两个要签名的男生也排到了我后面,其中一个还让崔健把名字签在了他的白T-Shirt上。我们三个人都兴奋得不得了,说是要在国内的演唱会,人山人海,不一定能赶上这样的机会呢。
又等了很久,终于可以入场了。里面是一个Night Club一样的地方,也是常用来办摇滚Rave Party的场地。前方舞台下是一个紧挨着的小型摇滚观众区,和一般的吧里的舞池差不多大小。一开始里面也没有多少人,我在最前面的紧靠栏杆的地方占了一个比较中间的位置,离舞台正中的麦克风也就两米多的距离。然后就和周围一些观众开始聊崔健。一个学生模样的女孩子过来和我聊了几句,后来一个比我们大几岁的男士也加入了谈话。他说自己喜欢崔健很多年了,然后又说起了在国内大学时迷崔健的种种往事。边上还有两口子是崔健的铁杆Fans,27日晚去看了圣地亚哥的那一场演出,28日又来LA继续支持崔健,真是令人感动。那位先生头带着别有红五星的帽子,背着军挎包,十分“崔”式的行头,令我想起了大学时代的那些同学。
又等了差不多半个小时,终于有工作人员出来试音了。这时场地上已经站满了人,各色各样,从二十到四十岁都有。千呼万唤,终于,在一声声“老崔,老崔”的叫声中,崔健出来了,带着那红五星的白帽子,里面穿着真唱运动的T-Shirt,外面是一件灰白色的外套。一刹那人群开始沸腾,真是群情汹涌,呼声混着乐器声震天响。当时觉得特别激动,使劲的冲台上喊:“崔健我爱你!”只是觉得自己的声音跟周围的男声比真是小得多。不过因为距离非常近,崔健还是听见了,马上朝这边点头一笑。
然后演出正式开始了,一阵紧密的吉它声,观众都在跟着用脚跺着节拍,伴着崔健“孤独地飞了”。一曲唱毕,崔建向台下问:“你们这几年过得怎么样?” 我们知道他要唱《混子》了,于是齐声大喊“凑和!”然后他又接着问了几个问题,大家都一路跟着狂喊“凑——和——!”接着他就用英文向观众介绍“凑和”的含义,说得妙趣横生,台下笑声掌声不断。随着他的歌声,满场的观众是一阵又一阵的“凑和”,场内的气氛越来越热烈。
然后,他说要唱一首歌,给这里想家的学生听:《出走》。前奏响起后,许许多多的观众都和他一起唱“太阳爬上来,我两眼已睁开, 我看看天,我看看地……”边上的远处几个女孩子,激动的叫着,高举着红手帕,使劲的晃。我觉得眼里发热,哦,崔健,崔健!
当又一首熟悉的前奏响起,崔健深沉地独白着:“我的两眼睁开,却充满委屈,看着你的样子,我心中更感到压抑……”下面人群好像疯了一样地喊,一次又一次,我们扯着嗓子,跟着他一起大叫“我去你妈的, 我去你妈的!”跟着他一起挣扎,一起《宽容》:“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狂爱他的独白,不论中文还是英文,狂爱那样深沉痛苦的目光和声音。曲末,实在是忍不住,再一次冲他喊:“崔健我爱你!”听见身后马上传来笑声,和和,我不在乎。
然后他介绍即将出的新专集,他说:,“我这张新专辑会有三种颜色,红色、黄色和蓝色,红色代表一种冒险代表心,黄色代表肉体代表家庭危机,蓝色代表大脑和外来主义……你们在这里的都是蓝色的!”台下又是一阵热烈掌声。这时刘元吹起了他的拿手乐器,好多人在狂喊:“刘元儿!刘元儿!”虽然大家都不是很熟悉新歌,但热情依然高涨。然后崔健开始说起了CCTV春节晚会和真唱运动。先是中文,然后再用英文解说。当他指责假唱是“BOWL ????”时,台下掌声雷动,不断有人高呼:“说得好!”“支持崔健真唱运动!” 后面唱的好象是讽刺意味的《春节》,但当时我的脑子已经很High,所以现在想起来不是很确定。
崔健说前面有一首红色歌曲是关于一个男孩为了得到爱情必须要冒险,而下面要唱一首黄色的歌,是纪念一个从小认识的女孩,她热爱唱歌,但前几年在大陆自杀了(大意)。我蛮喜欢崔健的这首歌的,满满的伤感和怀念,有细腻的感情在粗砾的嗓音中弥漫。不过有一小部分男观众在下面喊:“老崔,太温柔了!”。崔健笑着说:“现在大陆的时髦青年很多都是软棉棉的。”大家掌声大笑!“下面我要唱一首歌,《时代的晚上》,是不是我越软弱,大家跟我一起唱,就越象你的情人儿!让我安慰你,度过这时代的晚上!”哪儿用他说呢,台下的除了不会说中文的主儿,谁不是扯着嗓子跟着他喊每一句歌词!身后有几个观众,聊天时说着我完全听不懂的方言,跟着崔健唱时的普通话却绝对是字正腔圆。
在间歇的时候,崔健又说起了东西方摇滚的区别:西方的摇滚像滚动的石头,ROLLING STONE,中国摇滚像滚动的蛋,ROLLING EGG。石头是坚硬的,可是蛋有生命。观众又沸腾起来,大喊“红旗下的蛋!”随着那无比熟悉的奏乐,台下的我们,一只又一只的红旗蛋,跟着他的节拍跳动。当然中间刘元那段小独奏也惹来妹妹们的尖叫:“刘元儿,好崇拜你!” 刘元笑了一下,又开始了一段动人心魄的前奏。观众马上反应过来了,狂呼:“一块红布!一块红布!”满场的灯光变成通红一片,我已经感觉不到场内温度是冷还是热,只知道全身的血在汹涌奔流。发哑的嗓子,它已经不受我的控制,只要音乐响起,它唯一能做的,就是跟着应和。后来的《假行僧》,大家更是一字不漏地跟着唱,双手举起打着节拍,脚在地板上跳着跺着节奏,中间间奏是崔健开始介绍其他的乐队成员:“刘元,EDDIE,窦鹏,贝贝,刘玥。”观众尖叫声此起彼伏。
当刘元吹起了那独一无二的锁呐,崔健那粗哑的“我曾经问个不休!”一响起,全场登时激昂到白热状态,除了疯狂还是疯狂。无数的手臂跟着歌声举起,无数跳动的脚步声,热浪,激情,鲜血一样的红心,红色的五角星,狂野的目光,一切一切,就象在做梦一样!
老崔们谢幕了,但我还没有听到心里的那首歌。所有人都在黑暗中安歌,“再来一首!老崔,老崔,老崔,老崔!”终于他又出来了:“最后一首歌《花房姑娘》,送给这里所有的姑娘,我再也离不开你们了!”这一刻,我已经不能动弹了,紧紧靠在前面的栏杆上,仰头望着舞台,两米外的老崔。当春天般美丽的吉它声响起,我的眼中已含着泪水。听的出很多和我一样跟着他唱这首歌的人,声音里都有特别的深情。不知有多少人,在他们心里,这首歌意味着最美好无悔的青春,最刻骨铭心的爱情,最甜蜜苦涩的怀念。“你说我世上最坚强,我说你世上最善良……”这么多年过去了,多少曾经以为会天长地久的誓言最终消失在漫长路上,这一刻,泪流满面的我只能跟着唱一首歌,纪念生命中已经一去不复返的故事。
所有的歌都有结束的时刻,尽管我们声嘶力竭地叫着:“崔健留下来,不要走……”终于还是要,曲终人散。独自开车飞驰在黑夜的高速公路,打开车窗,让海风吹进来,心潮依旧比海浪还要澎湃。真想好好的痛哭一场,真想好好的大醉一场。
谨以此文,送给所有在4月28日晚LA观看崔健演唱会的朋友,纪念我们共同度过激动人心的“时代的晚上”!
后记:
回 答: 崔健2004洛杉矶演唱会记录和感想 由 ECHO 于 2004年5月01日17:25:35:
写完了崔健演唱会记录,心里除了激动还是激动。我算不上铁杆歌迷,只想记下这十几年来对崔健的喜爱,算是这次看演出的后记。
最开始听崔健的歌是87年, 那时还在上小学。因为生活在南方,平日所听到的都是港台歌曲,小同学们互相讨论的也是这一类的。听到《一无所有》时,当时只有十岁的我,觉得它十分新鲜,有一种和所有其它流行歌曲不一样的“劲”。它改变了我认为北方歌曲不是传统民歌就是死板宣传歌的幼稚想法。虽然以我当时的审美观,崔健不算长得帅(小女孩子一般都是喜欢“靓仔”的嘛:),但对这个歌手很有好感,喜欢他那很北方的自由感觉。
到了九十年代,上中学了,每天听本地著名DJ阿PAUL的音乐节目,专门介绍当时南方不怎么流行的摇滚乐和爵士乐。那时国内的摇滚乐手很少,崔健是走在最前面最瞩目的。由于语言不熟悉,很多他的歌第一遍听都不太明白。象第一次从电台听《新长征路上的摇滚》,只听得那句“一二三四五六七”,真是昏死。但这毫不影响我喜欢他的旋律和演唱风格。从阿PAUL的节目里,一点一点认识崔健,并了解一写音乐创作背景。尤其是那些关于北京的故事,对于一个南方的小中学生来说, 没有说明真是不容易理解。最喜欢的是《花房姑娘》,因为它不仅有崔健其他歌一贯的粗犷热烈,更有真切的柔情流露,让人心痛的柔情。我对崔健音乐的喜爱在当时的同学朋友中基本上很少有共鸣,不过不在意,十几岁的叛逆年代,与众不同是一种酷。
后来到了北方上大学,那是人生中全面围绕崔健音乐的时代。学校里同学最盛行玩的乐器就是吉它,而崔健的歌是每个校园吉它歌手必不可少的经典曲目。多少个温暖晴朗的夏夜,在湖边,图书馆后,教学楼前,吉它声此起彼伏,到处都听到《一块红布》,《花房姑娘》,《出走》,《假行僧》等等。现在想起来,真是非常美好的回忆。而在寒冷飘雪的冬夜,常常是一大帮同学在路上一边走着,一边高声唱《让我在这雪地上撒点耳野》。适同学年少,意气风发,当时真觉得这世界就将是我们的。那一个白衣胜雪的年代。
后来就到了国外,临行前带的仅有的两张CD都是崔健的。在他乡的孤独日子里,很想家,很想国内的一众好友,温习崔健的音乐成为了一种习惯。那时在学校里,中国留学生最常见的活动就是一帮同学假日在家里聚餐,喝一点小酒,聊聊天,听听老歌。刚来异乡的第一个假期,冬季的校园里萧瑟得连飞鸟的影子都没有。在临近圣诞节的时候,邀请了一帮同学来我的小屋里聚会,而其中两个是即将毕业离校的学生。在丰盛的晚餐后,是一阵惆怅的静默,没有人说话,只听见轻轻的叹息。找出了崔健的CD,大家的精神都一振,不论是苦闷伤心还是欣喜兴奋,所有的感触都随着音乐在释放,有一种情绪需要宣泄,有一种理想希望共鸣。
工作了之后,车里的CD机总存着一张崔健的碟,不论是清晨还是黄昏,不论是飞驰在告诉公路上还是停滞在拥挤的小路车流里,一首《新长征路上的摇滚》总让我倦意顿消。原以为随着年纪的增长,我会更加成熟理性的对待崔健的摇滚音乐。但真到了现场看演出,所有岁月磨练成的老成谨慎在那一刻都一冲而去。血液里野草在疯长,仿佛又回到十几岁的叛逆年代,只想尖叫,只想呐喊。
谢谢你,崔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