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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包括新浪、凤凰和360doc等网上多处转载新华社高级记者李锦的“三年饥饿岁月回忆”,其第一篇是讲农村在大跃进时期办食堂的事。不错大跃进时期发生了不少荒唐事,比如说全民炼钢铁,亩产万斤,农村办公共食堂等等。 但李锦的“吃食堂”有些特别,我们现在就来看看李锦的特别之处。
一开始李锦就写到“我们兴桥公社兴桥大队吃食堂是1958年9月下旬开始的”,给人一种是在农村的印象。 可是吃食堂的第一天是在开旅馆的人家吃的,他在文中多次提到粮本和油本,农村里有粮本油本倒是一件新鲜事。接着李锦还提到“我们街上人家在合作化后已转成定量户口了”,“农村的人靠着土地,而小街上一点点土地也没有”,也就是说李锦一家与街上的多户人家已经不是农村人口早就转为城镇居民吃商品粮了。李锦后来于1968年下放更进一步证实了他们家不是农村人口而是城镇居民。 城镇人办食堂还吃饭不要钱,这是头一回听说,我们就来看看这食堂是如何办的。 大跃进时期农村办食堂,食堂是由生产队或生产大队办的。农村里粮食蔬菜甚至鸡蛋及肉类都是自产的,也就是说不需要花钱去买,那时候农村一般都是烧柴,在农村这也不需要买。所以在农村办食堂只要有粮食,其它都好办,并不需要太多的开销。在城镇办食堂就不一样了,李锦所在的小镇可以说水不需花钱,其它就几乎样样都需要花钱去买,李锦在文中就说“大队把全组人的粮本、油本都收走,把粮油一起买回来” 。 现在的问题就是这是什么样的大队,它的钱是从哪里来的? 这显然不是农村的大队! 那这食堂是不是城镇里的什么单位比如说什么机关、厂矿和学校之类办的呢? 李锦没有这么交代,但告诉我们办食堂把农民也拉进来了,“开始办食堂时,先把农民家里的粮食收到公共食堂。那时,大部分农民家里只有40斤左右的粮食,最多的人家也不过一二百斤,所以收到的粮食也吃不了多久。”。 如果是城镇单位办的食堂,就不会把农民拉进来,更不会去农民家里收粮,所以食堂不可能是城镇单位办的。 最后这个食堂会不会是镇上居民合作办的,每月由居民自己出钱来支付食堂的开销呢? 按李锦描绘出来的吃法,一个月的伙食费在2~3个星期内就会吃完,居民们肯定是不会答应这么办的,所以这个食堂不可能是由居民合作办的。
现在的问题是这个“兴桥公社兴桥大队”不是传统的农村大队,它既不生产粮食也不生产蔬菜,同时也不是城镇的单位,它办食堂的经费从哪里来呢? 此时是1959年,这个小镇上不可能有什么财主了。 这么多人来吃饭,还不要钱,一般人家能撑三天就了不起了,绝对不可能把食堂办了几个月,不可能有这个能力! 所以这个食堂是虚构的,根本就没有发生这样的事情。
李锦在文中还写道“食堂倒了,可粮本子上的粮食也早被食堂支走了。”,可是李锦是否忘了国家当时为什么给城镇居民发粮本了? 发粮本的目的不就是迫使居民计划吃粮吗? 粮店只让你买当月的粮食,最多能在月底让你买下个月的粮。 所以李锦家的粮本被食堂拿去最多能够支走下个月的粮,绝对不会造成李锦家几个月没粮。 更何况这个食堂本来就是不存在的! 另外在文中李锦还透露其父是个干部,“县里在大跃进抽干部带队到安徽马鞍山炼钢铁,到福建南平去砍伐毛竹,父亲被抽去当射阳县伐竹连连长,一去就是大半年。”,其家庭条件应该比一般人要好些。所以李锦文中的许多事情都是不可能发生的,有兴趣的读者可以自己去琢磨,这里就不一一评论了。
一个人需要诚实,不要瞎编一些没有的事情,这是一般做人的准则。 李锦这篇文章是在2010年左右写的,此时他已经从事新闻工作38年了。 38年了,还不知道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是什么吗? 自己的回忆都是如此瞎编,以前就不知道编造出多少新闻报道了。 本人以前不知道有李锦这么个人,也没看过他写的东西,但从他这篇文章来看以前编造的东西一定不少。 大跃进时期是发生了不少荒唐的事,50年以后再来瞎编是不是同样荒唐呢?
现在的研究已经发现那几年根本不可能发生过大规模饿死人事件,杨继绳等人把饿死人数夸大了至少一万倍以上! 杨继绳那本臭名昭著的《墓碑》实际上就是个谎言的大集合。 杨继绳和李锦都是新华社的高级记者,但是一个是谎言的传声筒,一个乱编自己的经历。 不禁要大声问一下中国还有多少这样的记者? 他们还剩有多少可信度? 他们写的东西还有多少是可以看的?! 这是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难道还不能发人深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