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xcfan1232022-03-01 03:43:38

前面说过 :那些与妓女发生关系的是按强奸罪起诉的吗?举个例子来看看。如果有,我法律知识不够,我认错。

现在记起了网上看过的一桩案例,具体出处记不清了。

一位荷尔蒙奇高的小伙,旅途中在车站与一位自己直销的妓女达成了交易。两人上了床后,颠倒鸳鸯,男欢女爱,女方很快进入高潮。谁知,这位小伙雄风不倒,淋漓酣战。30分钟过去了,女方承诺退款,要求收兵,好接下一单。小伙正在兴头,死活要进行到底。与女方发生了一些肢体冲突,45分钟后才鸣金收兵。

事后,妓女将嫖客告上了法庭。双方对事实的描述并无分歧,省去了复杂的取证过程。也没有律师介人。法官的裁决是,强奸罪成立,强奸事实从30分钟开始。

案例说完之后,就前面写的东西作点解释。

对另一位网友的说法““铁链女的话:“我每天像妓女一样”,这绝不是疯话,”我有不同的意见。前面在跟帖时,拿来调侃了一下。并没有为董某民脱罪,只是说如果董家真开成了妓院,罪名将转成逼良为娼。这个逼良为娼的罪并不是轻罪。按逼良的情节和事实,罪名并不比单纯的强奸轻。而且,接着还说了,开妓院比家内强奸更容易追查县,州,省各级领导。“他们都将是投资方,你们可以喜大普奔了”。

最后,再次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