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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举报】
2022年2月23日,江苏省委省政府联合调查组发出通报,称丰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董志民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以涉嫌虐待罪批准逮捕。(图一)我注意到网友、法律界、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等多方持续质疑,称基于收买犯罪行为产生的婚姻关系,因违背法律规定,且违背当事人的真实意愿,铁链女性和董志民的婚姻应当视为无效,不产生任何与婚姻相关的权利义务。(图二)
同时,我也注意到2021年1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受理当事人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婚姻登记的报案、举报,有证据证明存在违法犯罪事实,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经调查属实的,依法依规认定处理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图三)
之前,我收到董志民和铁链女性的一组结婚证照片,足以证明其结婚登记涉嫌严重弄虚作假。(图四,五)江苏省委省政府联合调查组通报也明确董在婚姻登记过程当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并对婚姻登记相关责任人进行处分。(图六)
为进一步查明真相,平息社会疑虑和不安,我们期待在法治框架内明确董志民和铁链女性之间的三个问题:1、两人的婚姻登记是否有效?2、两人是否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3、铁链女性是否属于董志民家的家庭成员?所以,我决定依照上述4部委指导意见,公开、实名向公安机关举报,请求公安机关依照上述指导意见就董和铁链女性的婚姻问题进行立案审查,并公开做出处理决定。@平安徐州 @平安江苏 @公安部刑侦局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民政微语
//@邓飞:为进一步查明真相,平息社会疑虑和不安,我们期待在法治框架内明确董志民和铁链女性之间的三个问题:1、两人的婚姻登记是否有效?2、两人是否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3、铁链女性是否属于董志民家的家庭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