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以前真有关于精神病患者结婚的法律条文。应该是非常复杂的。首先要定一个不能结婚的门槛。精神病到了什么程度才不准结婚。其次,是不是一朝得病。终生不能结婚。。。。还有各种情况要处理。
说一个例子。如果某女有精神病。治好了,瞒着不说,与某男结了婚。结婚后又犯病了。某男是不是可以依据这个法律,否定婚姻关系,将某女送回娘家?
再来看八孩妈的情况。如果要依这条法律来解除两人的婚姻关系,那就要取证2000年他们去办结婚证时,八孩妈有精神病。肯定是找不到八孩妈2000年精神病的病历。只能找旁证。不利的旁证有一个。有人回忆当时八孩妈是搭董某民的单车去办结婚手续的.
个人认为,依从这个来否定八孩妈与董某的婚姻关系比较困难。至少需要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