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otherbear2022-03-12 23:51:51

照片中的女孩在20年后起诉照片中的男人性侵,女孩名叫维吉尼亚,当时17岁,而男人就是安德鲁王子。

有网友说王子犯下强奸而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为什么徐州那些“收买”被“拐卖”妇女的男人就应该被判强奸罪?

这些网友或者是不清楚或者是有意无视的是,王子性侵案不是由检方提起的刑事诉讼,维吉尼亚提起的是民事诉讼。

她指控安德鲁在违背她意愿的情况下,对她进行过三次性侵,事情都发生在大约20年前。

第一次事件发生在伦敦,在爱泼斯坦的女友、被称为“妈妈桑”的麦克斯韦的别墅里。

第二次事件发生在2001年初,地点时纽约爱泼斯坦的豪宅。起诉书中说,这次麦克斯韦强迫弗吉尼亚,一个孩子,以及另一位受害者坐在安德鲁王子腿上,安德鲁对弗吉尼亚进行了抚摸,还强迫弗吉尼亚违背她的意愿,发生了性关系。

第三次事件是2002年,发生在爱泼斯坦位于加勒比海的私人小岛上。

那么检方为什么没有对王子提起刑事诉讼呢?是徇私枉法吗?维吉尼亚在诉讼时效于2021年8月14日到期前的5天,2021年8月9日提起民事诉讼,这一天正好是她38岁生日。撇开20年后很难被证实的“违背意愿”的指控,单从受害者年龄的角度,让我们看看刑事起诉王子强奸是否有胜诉的可能。第一次性侵的确切时间不太清楚,第二次是在2001年初,第一次估计是在2000年的某个时间,而维吉尼亚在1999年8月9日年满16岁,英国的age of consent是16岁,也就是说王子在英国不算是和无性自主能力的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第二次是2001年初在纽约,这时维吉尼亚已满17岁,而纽约的age of consent恰好是17岁,王子还是不能算作性侵未成年人。第三次2002年在美属维京群岛,这里的age of consent是16岁,所以不管在哪个司法管辖区,起诉王子强奸的胜算都很小。至于说“违背意愿”吗,三次事件发生在不同的地方,时间跨度两三年,要想说服陪审团恐怕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

既然老有网友说拐卖案要和拐卖案比较,我们就来比较一下“美国也有”的拐卖和中国的“拐卖”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大善人董某民“收留”的“拐卖女”

下面是被淫魔爱泼斯坦拐卖到“萝莉岛”的女孩子:

下面这位是尝试游泳逃跑的女孩:

拐卖和"拐卖"怎么会这么不一样唻?别告诉我你们是在玩双标。

说句政治不正确的话,这些“幼女”在厉害国估计会被归入“绿茶外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