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所谓的“法制”为什么无法被人们认可?这里有一个根本原因:
共产党说:“共产党领导一切”。我想大陆的朋友都知道吧。
这说法乍一听OK,但是你细想一下这意味着什么?
一个国家,法律要公平有权威,必需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是要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必须是最高的准则,即没有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
在中国,法律是共产党领导的,即法律可以由共产党摆布。这样的法律还是国家的法律么?不是。这样的法律还有公正性么?没有了!
这样的法律是中共的私法,是压迫中国人的工具。
所以,香港之事,我希望大陆的朋友可以理性认识。中共放弃特权,让中国有机会建立独立的司法系统才是中国进步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