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巴马医改是近年来最具争议性的法律,支持和反对的势力旗鼓相当。奥巴马当时利用民主党在国会占优势一个非常小的窗口期通过了此案。那么反对的一方怎么样呢?集会抗议也有,还有法律上的挑战。直到今天,但对一方仍在努力废除该法,这些都是规则内可以做的。没有人强行闯入国会组织投票表决,这才是真正的手法意识。其他争议性的事件还有,辛普森案件。这两件事都有有个特点,人们尊重规则,也尊重规则下产生的结果,尽管这些规则不是人人都喜欢。这才是民主的真谛。
反观香港大游行,采取了冲击立法院的行为,我不爽的事坚决不让投票,这是对那些支持修例的人的尊重吗?支持方最起码也有75万人签名呢。民主就是必须是你要的结果吗?这样的人有什么资格说中共没有民主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