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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又普:看李德生评论有感
2013年10月5日看到了一位看官转发的李德生临终前的遗言。李德生,1916年出生于河南省新县,1930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2年入党。1955年授衔少将,1988年授衔上将,1973年十届一中全会上被毛泽东任命为政治局常委,中央副主席,1975年被毛泽东撤消政治局常委职务,2011年5月8日寿终正寝。
我相信李德生临终前对毛泽东的那些评论,都是他自己的肺腑之言。限于篇幅,把他的评论概括起来,用一句简单的话来表述,那就是:“毛泽东不是神,毛泽东是一个人,是一个人品高尚的人”。我觉得他的评论与以前人们的评论相比有很大的进步。为做对比,让我把以前的官方评论重复一下:“东方红太阳升,他是人民大救星”;“世界几百年、中国几千才出一个的天才”;“伟大的导师、伟大的领袖、伟大的统帅、伟大的舵手”;等等等等,不一而足。那时的奉承者把毛说成了神仙,他们忘记了国际歌中的一句话:“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李德生显然承认,毛泽东不是神仙,而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有优点、有缺点。李德生的这一进步是可取的。
一家公司雇用了一名员工以后,一般每年都要对他进行考评,不是考评他的人品,而是考评他对公司做出的业绩。如果一位员工尽管人品很好,但是长年累月里没有为公司做出贡献,甚至相反,他还因各种过失而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请问公司会怎样对待这样的员工呢?
请允许我把一个国家比喻成一家公司。在民主国家里,国家的主人是人民,是人民的劳动和纳税养活了执政者,执政者是人民雇佣的员工,人民要定期对他进行考评,不合格者解雇。考评的唯一标准是该执政者为人民作出了那些实质性的业绩,为人民、为国家谋求了哪些利益。而执政者个人的人品则不是考核的标准,例如象婚外情这一类的事情,只要两厢情愿,通常无人关注,至多是媒体刊载一些花边新闻而已。对执政者来说,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永远是至高无上的,他自己的个人利益和执政党的利益都是次要的。如果他把个人利益或执政党的利益凌驾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之上,他及其执政党必定会被人民所解雇,严重的甚至可能会让他受到法律制裁。
当我们对执政者进行评论的时候,只评论他们的人品,应该说没有抓住要害,只赞美他为他自己的政党所做出的贡献,似乎也不妥当。我们在评论毛泽东的时候,应当关注的主要方面不是他的人品如何,也不是他为他的执政党政权做了哪些贡献,而是:毛泽东在中国执政的27年的时间里,他为中国人民作出了那些实质性的业绩?为中国人民谋求了哪些福利?或者使中国人民遭受过哪些损失?
李德生认为毛泽东是一位人品高尚的人,这代表他个人的观点,也可以代表一部分中国人的观点,但未必代表所有中国人的观点。对于毛泽东的个人人品问题,我没有任何评论,因为我觉得在评论执政者时,这并不重要。李德生临终那些肺腑之言,听起来是有些避重就轻,顾左右而言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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