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S2020-09-13 21:46:04

十七、不是尾声

写了这么多,我们对本文开头提出的问题也可以做一些初步总结了。这些总结不一定完全准确,只是本人在尽最大努力分析后,认为可能最接近事实的分析。主要有:

1. 九一三事件不是一个事先周密计划好的出逃,而是诸多偶然因素导致的临时事件。虽然决策之草率、准备之仓促、实施之混乱等先天缺陷早就注定了后来的失败,但在毛泽东决心拿下林彪、毛林决裂只在旦夕这一历史背景下,林彪葬身大漠只是在当时形势下必然发生的诸多悲剧性结局中的一种。

2. 林立果组织人员撰写“五七一计划”,和后期谋划暗杀毛泽东,这一点是没有争议的。但由于种种原因,暗杀毛泽东的计划最后没有落实到具体行动,也是事实。“小舰队”核心成员周宇驰、于新野参与了谋划,最后以死表示了对林立果的忠诚。笔者认为,叶群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对也以上阴谋知情,或提供过行动上的支持。

3. 没有可靠证据表明林彪本人支持或参与“五七一计划”、暗杀毛泽东或“叛逃”苏联,也没有证据表明黄、吴、李、邱等军方人员支持或参与。官方审查结论自然有其历史背景和原因,但提供的证据并不充分,也不可靠。叶群、林立果等人有可能向林彪提出过出逃苏联或香港的方案,但没有证据表明林彪同意或支持。李文普那句“伊尔库茨克有多远”是孤证,又是在巨大的政治压力下招供,可信度不高。笔者认为,历史研究不能搞“诛连”,不能说林立果或叶群搞阴谋,就一定是林彪搞阴谋,就像江青在文革中罪恶滔天,但不能简单说毛就罪无可赦。要讲事实、靠证据说话。

4. 林彪当晚是自己上飞机的,意识清醒,并未受到叶群、林立果等人的绑架或胁迫,但他很可能是被叶群、林立果欺骗,至死都以为自己去的是大连。“去大连”是九一三事件之前就说好的,当晚只不过是把时间提前,逻辑上说得通。

5. 李文普的枪伤是自伤,这一点有非常充分的证据。官方掩盖真相的目的是为了保住李文普的个人信用,因为他为林彪“叛逃”提供了唯一的关键证据。但有的网友进一步推论出李文普是“卧底”,也缺乏证据支持。

6. 早在事件发生前几个小时,中央就通过林立衡告密知道了林彪可能出走,周恩来也核实了山海关机场有专机,但没有采取任何制止措施。虽然林立衡在8341部队大队部再三请求,8341部队始终没有收到拦截林彪座驾的命令,而山海关机场收到的“四人放飞”指令则令人困惑。中央始终没有下令拦截的结果就是林彪专机诡异地成功起飞了,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央就毫无防范,北京8341部队对中南海和钓鱼台连夜进行战备、毛泽东住所紧急搬到人民大会堂地下室等都说明中央对于林彪一方的可能行动做了对应措施。中央之所以没有下令拦截可能是因为这样做并没有充分的理由,但也可能是在双方实力悬殊、对掌控局面成竹在胸的情况下放手让对方充分表演,为日后打倒批臭对方积累证据、做好准备。

7. 林彪专机在温都尔汗迫降的原因并不是因为没有油,而是飞机出现了紧急情况不能继续飞行,很可能的情况是空中起火。一个关键证据是迫降时机上乘员都没有系安全带,因为如果机上乘员都系了安全带,在飞机起火爆炸的时候不会被甩出去那么远。而要迫使机上所有乘员解开安全带离开座位,飞机空中起火是一个强有力的理由。蒙方当地多名证人目击专机在空中已经起火,蒙古方面的记录也显示“大型目标”是先起火而后才坠毁的。在飞机超低空飞行、即将迫降的情况下,将飞机起火和着陆灯的灯光混为一谈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何况蒙古政府调查报告指出飞机当时并没有打开着陆灯。

8. 如果飞机确实空中起火,具体起火原因不明。有可能是遭到苏蒙导弹攻击,也可能是事先有人在飞机上安放了爆炸物,但两种解释在逻辑上都有漏洞。针对前者的问题有:专机进入蒙古后的飞行路线上没有重要军事目标,事先部署导弹的可能性不大。苏联战机从附近的军事基地起飞,对专机展开攻击并导致起火的反应时间不足。蒙古外交官的证词也表明专机并不是被雷达发现的,而是专机低空飞行的巨大声音被地面听到。针对后者:定时炸弹的安放时间很难把握,稍有不慎就会露馅,引发不可预知的后果。而如果是遥控炸弹,笔者对当时中国是否拥有精确引爆几百公里之外的炸弹的技术能力表示怀疑,除非引爆炸弹的那个人就在飞机上。

9. 专机飞行员潘景寅当晚表现极为反常。除了当晚在“飞机故障”、“保证不飞”两件事上反复欺瞒上级吴法宪外,在其他机组人员休息后,他明知第二天一早有重要任务,却一直在李海彬宿舍守红机电话、大量抽烟,不肯休息。更奇怪的是,潘景寅目睹一系列不正常现象,没有表现出任何困惑和犹豫,像是早就知道些内情。眼看林彪一家慌慌张张上飞机、后面8341部队追赶、前方油车挡路、地面多次鸣枪,在半数机组人员未到齐、没有塔台指挥、跑道一团漆黑的情况下,潘景寅仍坚持将飞机推出跑道、强行起飞。即将飞出国境时,潘景寅没有任何反抗迹象,毅然驾驶专机飞进蒙古。对这样一个排除万难、竭尽全力帮助林彪“叛逃”的“死党”,如果事先没有任何默契,邓小平居然会说他是“好人”? 潘景寅最后的迫降动作极不合理,在迫降前不耗尽燃油、不关闭发动机、不打开襟翼、不减速、不开着陆灯,导致飞机以“直飞”、“发动机全速运行”的方式高速着陆并燃烧爆炸。对于一个王牌飞行员,这种着陆动作几乎可以断定是故意所为,一个合理的解释是他把与机上人员同归于尽的自杀掩饰成飞机失事。

10. 虽然九一三事件后的宣传和大量文献都把周恩来描述成临机决断、指挥若定的核心决策人物,但实际上毛泽东才是最终的决策者。在“最高统帅”和“副统帅、接班人”决裂的关键时刻,作为“丞相、大管家”的周恩来绝无可能不请示毛而擅自行动,这不符合周的性格。只有毛,才是最终决定林彪命运的人。

 

后记:

洋洋洒洒写了这么多,终于要收尾了。经过近一年广泛搜集材料、查找疑点、场景分析和逻辑推理,笔者试图以历史研究的方法对九一三事件进行还原,尽最大努力对普遍存在的大量疑问找到了一些解释,心里还是颇为欣慰的。笔者的文章引用了大量前人的研究成果,尤其是舒云、Peter Hannam、王年一、余汝信、丁凯文等,在此一并致谢。

遗憾的是,由于对事件若干关键点的公开资料极为缺乏,仍然不能为整个事件做出无懈可击的解释。在当前的形势下,笔者看不到官方在短期内公布这些关键细节的可能性,只能暂时抱憾了。需要说明的是,笔者撰写本文的目的并不是为林彪“翻案”,更无意参与孰是孰非的政治讨论,而是纯粹从学术研究的角度试图在最大程度上还原真相、记录历史。虽然九一三事件本身与政治密不可分,但本人在研究中力求做到跳出既定立场、尽量客观公正地描述历史事实。本人并非专业历史学者,精力有限,水平与能力亦有很大欠缺,姑且以此文作为写作的一次尝试,希望与有缘的读者积极交流、得到有识之士不吝赐教。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