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给你一个原理, 一个方法,一个思维方式。 有助于理解与解决实际问题。 但是如果脱离实际问题,谈哲学就是空谈, 对任何人都没有什么益处。
比如堕胎这件事, 你可以说只照顾孕妇的个人利益是极端, 只照顾生命是个极端, 需要两者取其中间。 对, 除了极少数极端的分子, 大多数人都会认同这个这个原则。 如果只提这个原则, 会给人一种支持高院的人是一个极端, 反对高院的人是另一个极端的错觉。 我们面对现实中的问题, 只讲哲学是没用的。 我们需要先看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Roe 明确写了,既要照顾孕妇的个人权利, 也要照顾人们对于生命的尊重(State Interest in Potential Life), 所以把孕期分为三个阶段;第一孕期: 是否堕胎完全是孕妇的权利。第二孕期, 州里可以干涉,但只限于保护孕妇与婴儿健康。 第三孕期, 即婴儿有可能在体外存活, 州政府有权立法干涉甚至禁止堕胎。
这本身就是个中庸的态度, 面对孕妇与“potential life "的冲突, 孕妇的个人权利与对生命的尊重都照顾到了。
本次高院的判决推翻了Roe,完全抹杀了孕妇的个人权利, 把一个妇女堕胎的权利完全交给州里投票解决, 是高院极端化,老朽化, 中世纪化, 邪教化的一个重要体现。 所以说不能随便各打五十板,说支持堕胎的极端, 反对堕胎的是另一个极端;这是False Equivalency,导致空谈哲学的inaction. 这次判决和引发的冲突, 是“反堕胎”的极端, “支持Roe"的中庸 。 谁对谁错是很明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