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卖了一个房子,2015-2018自住,由于工作变动改出租,中间空了几个月,2019年4月-2021年5月出租,6月份卖掉。2020年的Schedule E上有亏损。报税的时候是按出租房,还是自住房?怎么把以前的亏损carry over呢?我用的turbotax。越填越糊涂。
谢谢有经验的地主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