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看房子, 上周六前面看中一家,就问卖家代理能不能坐我的代理,那人说她是listing agent,可以代理我,我看了后发现地下室湿,就想要房检,结果她说不主张房检,让我找个朋友或者房检师是朋友的来看看再下offer。 我没有合适时间,房子也不是特别心仪,后面就算了。 这是第一次见面。
她就盯我很紧,周三介绍了另个房子给我,第二次见面,我也很满意,房子很新,我就不要房检直接下offer。昨天我睡觉早, 今天爬起来看offer 文件,觉得不对,她要我签独家代理,要代理我从现在到10月份。 Offer的最后接受期是下周一18号,她给卖家考虑时间是到28号,我记得我买自住房的时候,就给卖家三天考虑。
我没有签字,留言让她改。但是我的想法是不想和她合作了。 我想用别的agent,问题是她已经带我看房了, 如果找别的agent出offer,会不会有法律上的问题?
我都事先申明过,看什么房就只是这个房,不会绑定一个agent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