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多月前,我们给了已住多年房客60天Notice to quit, 房客也同意到时搬走。但到60天时,她说家里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十天才能搬,她会付这10天房租,我们只好同意。但现在又到十天了,她说要过几天到周末才能搬,这种情况,我现在能不能给她三天notice to quit?在南加州。先谢谢各位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