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闺蜜工作签证,两年半前因为不适应英国生活回国了,为了保持工作签证的有效每一年都得回英国一次办理警察局登记和税收的问题,她临走之前留下一箱的日常生活用品和衣物放在我这里,说是为了方便下次来不用带这么多行李,这两年多来3次搬家住哪里都得带着,前两天又搬家了,好几车的行李,收拾了几天的东西累得不行,大家都知道英国的房子小,真别说虽然只是一个箱子,还真找不到地方放它。昨天闺蜜来信说,可不可以用我的地址收信呀,收包裹呀,到时再转寄给她,而且是做为她在英国的依据。想想心里很不爽,也不知如何拒绝,心里憋得慌,是我太小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