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医改勾起海外华人的心病,已改换国籍或取得外国居留权的人想的是“两全齐美”,但是中国有没有这么大方包容,还是个问题。如何中国真在政策上不手软,那么统战侨联的工作再
努力,也是白搭。 (凯丽)
原文如下:
中国的新医改方案让海外华人进退两难
搜狐 2009-04-20
中国国务院4月6日公布的新医改方案,引起海外华人的广泛关注,海外媒体也纷纷予以跟踪报道。海外华人在高兴之余,也陷入了一种的恐慌之中。新医改方案不仅直接涉及他们的切身利益,还意味着一部分海外华人必须马上做出决断:是留在国外还是马上回国。
这一切,源于新改方案中一项规定:拿到外国长期居留的,就不能再享受中国国内的养老医疗保险。这句话从字面上很容易理解出两个含义:一是凡是拿到长期居留的海外华人,将来回国将不再享受养老医疗费用待遇,也就意味着无缘于国家的医疗福利,二是对符合这一规定的海外华人来说,将意味着过去已缴纳的保费打了水漂。
加入外国国籍的华人,自然和本规定无关或很小。这一规定影响的主要是两类人,一是已经获得长期居留的人,二是即将获得长期居留的人。三是至今没有居留的人。这三者恰恰是海外华人的新生力量。
中国改革开发之前出国人员相对较少,开放初期经历了一段加速发展阶段。2000年以后才是出国高峰期。这期间很多中国公民通过劳务输出、留学,以及旅游滞留等形式走出国门。相当一部分人来自西北,华北和东北地区,很多人还是下岗失业人员,多数又是40和50找不到工作的下岗职工群体。他们花光了所有的积蓄,才搭上了出国的末班车,直接缓解和减轻国内就业压力。
在国外,他们中的一部分比较幸运地通过大赦等途径获得了正式的居留。目前欧洲国家一般缩短了获得长期居留居住的年限限制,由6年时间缩短为5年。获得了永久居留的海外华人当属出国公民中的幸运儿。正因为这批人混得还算不错,所以每次回国都会认真处理个人有关保险问题。而新的医改方案一出台,他们突然发现自己交的那些钱白交了。尽管他们在欧洲已经获得各种保险待遇,但国内的保险是出国前就办理的,本来一直顺理成章地延续着,没想到一纸公文就化为乌有。
如果说这一规定对已经获得长期居留的人来说不过是损失了一点钱,影响不算太大。但对于即将获得居留和一直没有居留的海外华人来说,可就不是一件小事了。接受意大利欧华联合时报记者采访的一位来自沈阳的先生,目前正在申请长期居留,不久就可以拿到。对他来说,就是长居到手,国内的养老医疗保险不翼而飞。在要长期居留还是要国内的保险两个问题之间,他感到自己很难做出选择。虽然总有一天要回国,但现在好不容易打出一片天,怎么能舍得走。即使现在回国,又能干什么呢!
每一个中年出国的人,都有着将来回国养老的打算,毕竟故土难离。如果要长期居留的话,就等于回不去了。难道现在能放弃很难得到的长居而回国不成?这位先生希望国内有关部门能够设身处地为海外华人的想一想,制定有关规定能够兼顾一下他们的利益。
当一部分人是持有三四年居留的人,他们就面临两难的选择。不回去面临同样的保险损失,回去却又担心就业问题。他们这样的年纪回去是很难找到工作的。也许最终还得咬咬牙,就只好选择回去了。从某种意义上说,是被迫回去而不是心甘情愿。
在保留海外华人双重国籍的呼声越来越高的情况下,新的医改方案的这项规定确实让海外华人感到很伤心。医疗保险是一项以国家补贴为主的公民福利待遇,主要是针对本国公民和纳税人,所以,不一定具有本国国籍的人才可以拥有。外来移民在发达国家都可以享受这一待遇,为什么在没有放弃国籍的情况下,这一待遇反而在自己的国家要被取消了。相当一部分海外华人,即使不回国养老也会把赚的钱寄回到国内,给国家带来的税收并不比国内的同胞少,甚至要多出10倍。目前发达国家的国籍汇款业务中,海外华人的汇款占有相当的比例。
中国不算这个大帐而只算补贴给个人的小账,是不是太小气了。难道担心将来会出现中国是全球首富,公民拿着自己国家的养老保险和福利,去不发达国家养老吗,太高瞻远瞩了吧!
另外,获得外国居留权和加入国籍是两码事,人还是中国人!无论是想往外推还是往家里逼,都只能让海外华人寒心,与要办的事情没有任何促进作用!
海外华人就是这样一个夹缝生存的特殊群体。你别看平时又是侨联又是统战关心你支持你,你的实际利益和困难并没有得到关注。你不小心加入了外籍,回国你就得签证,被人当成是老外。在机场也接受和老外一样检查和申报待遇,连填个表格都必须用外语。不过,不动员全国人民为奥运捐款,海外华人要捐照单全收盖了水立方。那时候没有人告诉你,凡加入外籍和获得长居的不可以捐款!一句话,为祖国做贡献永远敞开大门,想化国家的钱绝对没门!
http://chinapressusa.com/observer/2009-04/20/content_208685.htm
中国的新医改方案让海外华人进退两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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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2009年04月27日 13:59:42 匿名网友 发表评论 IP:76.69.122.*
照理,退休福利和医保与国藉无关.像美国加拿大,只要工作10年以上,合退休条件,不管你什么国籍,不管你身在何处都可拿退休金.其它国家也一样,连非洲国家也如此,听说只有中国,印度,巴基斯坦例外
2009年04月24日 20:55:34 匿名网友 发表评论 IP:123.118.98.*
这与国籍和绿卡没有任何关系。我按条件每年交足了我该交的各项费用,到了退休的年龄你就应该按规定让我享受你答应我的条件,和我在那里无关。就象我在银行存了一辈子钱,我将来到哪里都可以回来取一样。这是一个国家的信用问题,是个大问题。
2009年04月23日 14:48:48 匿名网友 发表评论 IP:68.186.52.*
养老保险和医保与国籍和居留权的变更无关。这是政府逃避保险责任。特别是离退休人员,在国内工作一生,向政府足额缴纳了保费,却因此丧失了应得的一切。这在法律和人情上都站不住脚。这如同有一天,政府突然宣布:所有变更国籍或居留权的人,在中国的一切财产(房屋和存款)充公,岂不是二次文革降临,天下大乱吗?改变了国籍或居留权并不意味是白吃多占,他们按时足额缴了保费,为何得不到应得的保险赔偿呢?以贫富或出国赚了大钱为由,改变医保政策,则更不可取。人在国内的亿万富豪多的是,你没有权利不让他们参保和享受医保。人,生而平等,是美国的立国之本。也是其延揽各国精英人才,成为世界第一强国的重要原因之一。中国应从中学到哪些经验呢?
2009年04月23日 13:47:07 ABC(匿名) 发表评论 IP:68.186.52.*
中国的改革开放发展到今天已30年了,虽然经济取得了一定发展,但政治、立法、执法和行政方面的改革还远落后于人民的期望。无法可依,违法行政,执法犯法仍随处可见,阻碍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如最近国务院的通知规定,企业一次裁员20人须报有关部门批准。这明显违反了国家的法律,侵犯了企业的自主经营权。同时也表现出政策的制定者缺乏法律知识,管理水平低下。请问,若每次裁员19人,每天裁一次,又该怎么办?更深一步讲,政府借此逃避了支付失业保险金的责任。此次新医改方案同样是脑袋一热,想当然拍的板。与法无据,不公不平。试想,一位为祖国奉献一生的离、退休老人,因响应国家的一胎化政策,想与身处海外的独生子女安度晚年而获得外国的居留权,却因此被祖国剥夺了养老医保;或被迫放弃居留权回国过孤独的晚年...如此凄凉的后果,以人为本的政策的制定者们想过吗?
从法律层面来讲,任何一种保险都应遵守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在投保前确定的的协议,与国籍、居留权的变更无关,除非协议事先规定。投保人按协议缴了保费,保险人却可以任意逃避应负的责任,天下岂有此理!若一个政府带头违法,岂不天下大乱。
有人讲中国是一个大国,但尚缺少大国的心态,更还不是一个强国。立法、执法及行政管理监督的水平是强国的重要标志之一。我们期盼祖国尽早成为强国,而每位匹夫的逆耳忠言是不可少的。
2009年04月21日 03:54:32 匿名网友 发表评论 IP:60.166.163.*
这种当心是可以理解的,中国政府应考虑。现在还有一些老人,他们的子女在国外定居,他们在国内退休后跟儿女去了,他们如是区医保回来后怎么办?这点不如美国。在美国65岁以上老人都可获得一种“白卡”,有疾病可获免费治疗。
2009年04月21日 03:50:05 一翁(匿名) 发表评论 IP:123.191.4.*
我相信国家会妥善处理的.不过,其中部分人是不该"二者"兼得的.
2009年04月20日 23:39:26 匿名网友 发表评论 IP:211.161.250.*
真是两头要拿,什么好处都想占,中国如此穷,还有多少农民辛辛苦苦一辈子都未必有医保,那些出了国、赚了大钱的人就可怜可怜祖国同胞,别来抢稀粥了。
2009年04月20日 23:21:40 匿名网友 发表评论 IP:222.85.83.*
支持国家的政策,都有国外国籍了还想享受国家的福利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