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伦敦,4年前租了一个印度房东的flat, 她把一个house分隔成多个flats,每个flat大小不一样,有的被多个人合住,我的小,我一个人住,每个flat没有独立的水和煤气表,所以印度房东把整个house水和煤气费平均分给每个flat(不是按人头,按flat的数目平均分)每个月只给个数字,不给看账单,经常给我的数字都很大,我要求看账单,有几次她拿给我看,我觉得合理就会给她写支票,多数情况都没有见到账单,我就没有付。住在那儿17个月里,我写了两张支票共420磅,她说我还欠她2200磅。
17个月后,我告诉她那儿的水电费高得离谱了,我要搬家,她说他还有另外一个FLAT(within same house, but smaller, more expensive in rent),水电气费是包在房租里的,我就同意搬到那个flat住, 但是当时签的lease里没有注明水电气全包。在第二个flat住了12个月里,印度房东时时骚扰要我付她2200磅水和煤气费,并且flat的fireplace开始排放很多烟尘,诱发了我的过敏性哮喘(有医生证明),所以就在离第二个lease结束的前两个半月,我通知她我两个星期后就搬走,我搬走了,但是一直付她房租到lease结束.
16个月的后的今天,我收到了Money Court Online的通知,印度房东告我欠她包括利息在内6500磅(utility + rent + 利息),我该怎么办?
为什么老实人总是吃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