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erpark11292009-12-21 02:07:32

外面在下大雪,突然很想写一个关于英国的故事。我不是一个能讲故事的人,什么东西到了我这里都变得支离破碎。

整理以前的照片,是最容易让人回忆过往的总总,美好也好,伤心也罢。每去过一个地方,总喜欢用相机来一通狂拍乱照,我不懂使用非傻瓜的相机,可以想见照片的水准和质量,就是代替我的眼睛和记忆记录下曾走过的路径和两旁的风光。我更不是一个聪慧的人,复杂些的东西就会考倒我。傻瓜机这样的东西对我来说是最贴心的发明创造之一。

浏览着电脑里存的这些个照片,随便把它们都转存到光盘上,感觉好像是把光阴刻录下来。

留得住吗,留不住。没有什么东西能留下来,留下来的都是Ruin(废墟)而已。

英国自始自终都是一个让我很喜欢的国家,那种温文尔雅,古朴和现代兼容的不落痕迹。记得看功夫熊猫的那家曼彻斯特电影院,建筑外面是古堡的样子,里面是蛮现代化的电影城的设施。去晚了,坐在第一排,太近,脖子都仰酸掉,还是看得津津有味,因为等它的上映等了好久。

约克是个可爱的城市,古色古香的,好像英国版的周庄,不知道类比得恰不恰当。在环城的城墙上走了一圈,又想起西安的城墙。在城墙下的一家东北餐馆里吃东西,吃出了大连的味道,是不是真的,是味蕾出了偏差还是记忆?不敢肯定了。太久远了,山中一日,世上千年。沿着河边走的时候,看见一户玻璃钢外围的住家,特别喜欢,很想拥有,知道是不可能,所以只是把它拍下来YY一下便罢了。

在利物浦Albert dock看Beatles Story,不让照相,跟德州达拉斯的Six Floor Museum陈设类似,把历史的瞬间定格给你看。最开心和意外的是当时在Tate正在展出Gustav Klimt的画,都快关门了,还是兴匆匆地冲过去看,买了一个印有最爱的一幅画“Kiss”的小书签,算孙猴子在佛祖右手中指写“齐天大圣到此一游“的意思吧。
什么时候能真正把这个故事串起来,或许是老了的时候吧。好像Gabriel García Márquez写的Love in the Time of Cholera。

霍乱时期的爱情。

如果我届时能有那功力和修行的话。

如果我记忆没有随时间泯灭的话。

黄飞红2009-12-21 02:21:16
没有在伦敦的故事?
deerpark11292009-12-21 02:41:05
以后会写。
小媛2009-12-22 05:28:35
还真写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