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来, 我接触了不少practical employment issue. 简单的说, 如果你在公司不满一年, (注意你的holiday entitlement), 公司可以解雇你,以各种理由, 可是,employment tribunal不会受理你的案子, 也就是说, 你不会告赢你的公司. 但是如果对于怀孕的妇女除外. 怀孕的妇女最厉害.
如果你被雇佣超过一年, 那么解雇你就完全是另外一回事情了. 要解雇的话, 是meeting after meeting, warning after warning.看你犯的错了, 很少有直接被解雇的错误, 一般都是给个warning.
除非是,你给redundant. 那就不同了, 你的老板必须证明是你的工作职位redundant, 而不是你个人的原因. 换而言之,你的工作岗位是多余的, 和你个人无关. 那么, 如果在解雇了你之后, 他们又雇佣别人做相同的工作, 你就应该可以告倒你的老板.
当然, 还是要好好工作的, 这年头, 工作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