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位老大哥托我上来打听个事。 他跟媳妇去年拿到的永居, 这个月中就要入籍了, 但是他跟媳妇感情已经不合, 分居半年多了, 想问入籍的时候想找coucil的入籍办公室帮忙审材料, 而且入籍时还没有时间回国办理离婚, 如果还以夫妻关系一起入籍这样第一省时间, 第二也省银子, 然后办完入籍后回国马上离婚, 回来后接到信去宣誓入籍的时候, 会不会有欺骗之嫌? 这样对他和他媳妇离婚后将来也许再成家, 如果要回国结婚办理单身证明有没有影响? 会不会被人说是入籍时特别欺骗政府呢?
大哥也打听了一下, 可是总没一个具体说法, 看哪位大侠能给解答一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