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还是九十年代,我才结婚一年就发现前夫在上海有了外遇。小三直接打电话给我叫我离婚。我真的是个不愿意离婚的人,于是对前夫采取了“抗拒从严,坦白从宽”的政策。从前夫那里,我知道了这个小三年纪比我大,还有个9岁的男孩。于是我把自己扮成孕妇女去上海跟小三谈了一回,她就知难而退了。还算有点良心。
谁知好景不长,还不到一年,前夫又跟个刚从学校毕业的女大学生好上了。我知道这种女孩子大都容易用钱搞定,与是给了她5万人民币,她就消失了。才五万啊!这么cheap!
在这之后,我们有了一段相对稳定的婚姻关系,但是若干年后,他还是跟小三跑了。我成了一个彻底的弃妇怨妇,小三的手下败将!前夫离家出走一年后,我万念俱灰,提出了离婚。
所以,在我有生之年,我绝不让我的老公去中国这个大染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