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一周年那天,我有点兴奋地跟几个同事说,你们知道吗,那个奥运会上唱歌的小姑娘,已经是个小名人了。一个同事马上以讽刺的口吻说:你说的是哪个?唱歌的那个还是在舞台上露脸的那个?周围几个同事顿时哈哈大笑,我尴尬至极,感到无地自容。
我觉得很多国内的中国人,都觉得假唱一事虽然不是太好,可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毕竟是为了让奥运给世界留个完美的印象,“好心”的错误罢了,甚至也算不上什么错误,否则奥运组织者也不会事后主动爆料。
可是按西方人的观点,这可是不折不扣的丑闻。有人说西方人不也干这事吗?可是这决不能成为我们也能这么干的理由呀。别人无赖,你也无赖吗?
刚才在论坛上有人求购CPA MENTOR作业,让我实在吃惊,难道您老不知道CPA的CODE OF CONDUCT是严禁这种欺诈行为的么?这种人如果当了一个公司的财务主管,公司的业报真实程度可想而知。但愿但愿,没人把作业卖给她/他,否则你就实在辜负了你自己和你的同行们。
如果有人觉得我小题大做,那么您还是适合海归的,如果你赞成我的想法,还是海不归吧。道不同,不足以为谋。我们还是做望乡的孤魂更好些, 那样祖国永远是美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