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向工银亚洲行贿的北京知名豪宅“棕榈泉”国际公寓开发商、裕汇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股东兼董事、曾庆红之子曾伟,保释后没有出席7月4日的审讯,被香港区域法院通缉。
4日,曾伟涉嫌行贿一案,移至高于裁判法院的区域法院审讯,但曾伟未有出席。区域法院暂委法官沈小民遂发出通缉令,并公布了曾伟的照片。 在4日的审讯中,作为曾伟的行贿对象之一,陈宝奎承认了受贿事实。而陈翊耀则对涉嫌之事予以否认。 曾伟涉嫌向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下称工银亚洲)公司业务部主管陈宝奎,提供一笔230万元(港币,下同)(约合29.5万美元)贿款,作为协助延迟曾伟及其公司尚欠工银亚洲的贷款的还款到期日的报酬。 2010年10月5日,48岁的曾伟在香港廉政公署(ICAC)发起的一个代号"轰天雷"的行动中被捕。 曾伟被控四项罪名,其一就上述涉嫌行贿事件;其二,“涉嫌与陈宝奎串谋于同日处理上述二百三十万元款项,而明知该笔款项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也即俗称的“洗钱”;其三,涉嫌于2008年9月25日,以相同目的向陈宝奎提供一部手提电话;其四,涉嫌于2009年8月7日,向工银亚洲房地产及融资部前主管陈翊耀提供一笔200万元(约合257万美元)贿款,作为就曾伟及其公司向工银亚洲提出贷款申请时协助拟备放款建议书的报酬。 据悉,曾伟向此两人行贿的最初缘由是:2008年1月11日,瑞城国际有限公司用所持有的长青有限公司52%的股权为抵押担保,向工银亚洲贷款20亿元(约合2.57亿美元),以完成对旗下房地产项目,如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小亮马桥路48号的瑞城中心项目(现更名北京四季中心)的开发建设。 凤凰卫视控股有限公司(02008.HK)董事局主席刘长乐为瑞城公司董事长。2008年1月11日,曾伟则代表瑞 城公司签署了贷款及质押的所有法律文件和申报材料。而工银亚洲方面,签署此项贷款协议的授权代表,正是这次涉嫌受贿的陈宝奎和陈翊耀。 曾伟被香港廉政公署拘捕后,两次被香港东区裁判法院获准保释,而这两次保释,均遭到香港廉政公署的反对。 其一,2010年10月被捕后不久,曾伟缴纳了80万元(约合102.8万美元)之后获保释,但不得离开香港。其二,2010年11月30日,香港东区裁判法院法官批准曾伟于当年12月暂返内地的请求,要求曾伟将担保金提高至580万元(约合74.5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