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家说可以去银行做个公证,证明这辆车发生了买卖。
我的前一辆车也是这个情况,卖家手写了一个bill of sale,在把title给我前没有取
下车牌。
请问这些措施是否足够保障买家的权益?
万一卖家日后没有把title给我,凭借这些是否足够起诉卖家要回购车款?
另外,在我买了车而没有拿到title之前,有什么办法可以合法开车上路么?
比如我要求卖家把registration和insurance一起抵押在我这里?
这期间万一发生了交通事故,责任是卖家承担还是我承担?
谢谢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