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星期上高中的女儿在放学路上遭遇车祸, 第一个车紧急刹车, 第二个车来不及刹车撞了上去, 我女儿是第三个车, 使劲踩刹车,但是还是撞上第二个车, 警察来处理了一个多小时, 没有人员伤害, 警察给了事故报告, 说是第二辆车的责任,三个孩子都没有给ticket,我们和第二辆车都是state farm的保险, 我们只买了单保, 第二辆车是全保, 现在保险公司说警察的调查不算,他们要自行调查, 根据惯例一般是追尾的车的责任, 我们可能要付钱修自己的车, 可能还要负责第二辆车和50%的第一辆车的修理费用, 第二辆车和第一辆车的修车费用由保险公司出, 我们的车要自己出钱修理。保险公司还没有给正式结论, 还在调查之中。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 请教一下, 警察的结论真的可能没有任何价值吗? 前面两个车很旧而且伤的很轻, 第一个车轻微擦伤, 第二个车的bumper出来了, 推进去以后不影响开车, 第二个车是2007年的SUV, 女儿车子是2017年的Altima,伤到车头和前盖, 比较严重, 估计要$6000+修理, 请教大家这种情况,有可能跟保险公司argue吗?
Lesson Learn: 以后一定要买全保!
无论什么结果都先谢谢大家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