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2014年12月5日,星期五傍晚,接到大姐和三妹先后打来的电话,说妈妈可能快不行了,赶紧准备回家吧。
天哪,这真是瓦漏偏逢连雨夜,这星期五晚上,以及明后两整天,渥太华中国大使馆签证处不开门,我去哪里办签证?没有签证我回不了国,也就回不了家,对我们这些移民海外的大陆中国人来说,这中国的破签证制度真应该千刀万剐。下星期一才能办签证,上网查使馆签证条例说加急也要一个工作日,也就是星期二才能拿到签证,星期三才能起飞离开加拿大回国。到达中国上海或北京是星期四下午,当天再转飞机到成都或重庆,到达是晚上10时以后,已经没有交通工具可以回家了。要住一晚,也就是最早也要星期五才能回到家!只能祈祷上天保佑,希望妈妈能多坚持几天,等我赶回家后能看妈妈最后一眼。
问妈妈还能坚持多久,大姐和三妹都说不知道,说问医生也没有一个大概的时间,快就这一两天,慢则个把星期。我述说由于办签证问题我最快也要下星期五才能到家,她们说你赶紧吧,我们只能把希望寄托到妈妈身上,希望她最好能坚持到她儿子回到她身边的时候才闭上眼,再不济也起码能看到她的遗体,在灵堂里哀思守候,与姐妹们一起述说下妈妈的养育之恩情。
星期六白天是在烦躁不安、失落中缓慢度过,除了在网上无奈搜寻下机票信息什么都做不了,也不想做。这一天不断地想到过去的事情,妈妈的影子总是在眼前恍惚,特别地伤感,眼泪控制不住就涌到眼眶上。以前没有过这种感觉,这也许就是一种会有什么不祥之事发生的预兆。果然到了晚上10时左右三妹来电话说妈妈快落气了,我还没有来得及回话,她就挂断了。再打她的电话没人接。我又急忙给大姐打电话,大姐说她和四妹正在赶往医院的路上,具体情况要到医院后再给你电话。
过了半个多小时左右没有任何回音,只得再打电话过去,大姐明显有些抽泣,说妈已经安然过世了,你不要悲痛,我们会把后事办好办妥的。有说我们现在很忙没有空,还要买花圈布置灵堂,以后再和你说。到了晚上快到1点,再通了一次电话,三妹说了一下葬礼安排,说可能等不到你回来参加葬礼了,遗体停放在殡仪馆,我们守灵最多三天,最晚星期三要火化。我们只能把妈妈的骨灰留到那里,等你回来后我们几姊妹和你一起下葬,与已经在天国的父亲团聚。
之后我大哭了一场,同时不停地责骂我自己,为什么不把签证早早办好。过一会安静下来,觉得不能完全责备自己,还应该怪天怪地。人病危已经很不幸了,但发生的时机更倒霉,在星期五晚上;周末连续两天不上班,这叫时不与我。二是加拿大的家和中国的家相隔实在太遥远,即使乘最现代化的交通工具一路顺利过关也要两天时间,这叫地不利我。后来再仔细一想,最应怪罪的是中国当前对我们这些大陆海外移民的签证制度。如果所谓的祖国能对我们这些所谓的同胞稍有善意,别说享受不到台湾香港同胞们的同等待遇,就是能一次办一年两年多次出入境的签证我就烧高香了。出了我不能及时回国给病危母亲送终这件不幸的事,无论我对我的祖国怀有多崇高的敬意,我也实在对不起了,我只得把我最恶毒的语言给了这签证制度,领导祖国的大人老爷们,请别怪我。
我妈妈是因骨癌去世的。今年六月底跌倒右臂竑骨骨折,一月后才发现是很严重的骨癌,已开始扩散,属不治之症,随时可能离别人间。九月底十月初之间我回了趟家,与妈妈一起住了近四个星期。妈妈手臂肿大,不能走动,身体很虚弱,意识时好时坏,生活要专人护理,每天都服止痛药。 妈妈很坚强,意识清晰时还能说上几句。这一段时间来我们没有看到妈妈身体状况有什么恶化,反而觉得妈妈肯定能挺到明年去。人常说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请自己去。只要坚持到了明年,也许能够跨过八十四这个坎。大姐三妹已经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她们每人轮流回家照顾妈妈十五天。这次回国3个星期中国大使馆就给30天的签证,当时拿到签证时心理很不舒服,感到中国大使馆实在缺德,想想要是妈妈在我离开时病危,我除了违法,简直一点其它办法就没有。
在骨折发生前妈妈的右臂已经开始疼痛,去医院各种检查没有发现问题,医生说是肩周炎。妈妈和四妹住在一起,骨折时四妹到欧洲旅游去了,倒在地上两天后才被发现的。骨折发生后也没有检查出是骨癌,接上后打上石膏以为慢慢就会恢复。去掉石膏后照片才发现骨头融化了,医生感到十分惊讶。后来又做了更详细的检查,找了许多专家看,也跑了其它医院,都说只能是骨癌。岁数大了,不能治了,要治必须把整个右臂卸掉,像妈妈的身体做这样大的手术能不能下得了手术台是一个疑问,就算行,也不能保证治疗成功,还需做化疗,因为一旦骨癌扩散了,这手术也就白做了。没有必要去冒这个险,让妈妈去承受这份巨大的痛苦,这得到全家一致同意。四妹在因妈妈病情焦虑挤公车不小心又摔断脚掌,帮不上忙;大姐三妹已经退休,住在外地,主动承担轮流来家照顾妈妈的责任,再请了个保姆。在家里大家把妈妈侍候很好,每天喂饭解手,吃药换药,定期洗澡换衣,推车外出散步,上医院检查等等,他们尽量让妈妈舒舒服服地度过她的余生。
其实我也有过失。上个星期五妈妈又摔了一下,家里发现身体不好就送进了医院。大姐三妹在后来的电话提醒过要准备好回国,可能妈妈挺不过去。我这周初也准备好了办签证的材料,打算这个星期内先给签证办了再说。后来又说医院做了抢救,打了几天白蛋白,妈妈又缓过来了,从危重病房搬到了普通病房,看样子还可以。以我的想象,好像妈妈又回到我曾见到她的样子,我相信她的毅力,还坚持能几个星期肯定没有问题。还有,我也太谨慎犹豫了一些,上次已经回了趟家,这次可不要再扑空,回家一定要给妈妈送终,否则这次回家意义就不很重要了。再加上工作一忙,我就把办签证这事耽误了。没想到到星期五晚,风云突变,一切都完了,后悔来不及了......
移民到加拿大快二十年了,真不能理解为啥祖国非要把我们这些在大陆土生土长、对祖国有千丝万缕联系、并对对祖国有深厚感情的海外同胞当洋人外国人同等对待,把海外台湾、香港同胞当中国人善待,却死活不认海外大陆移民同胞是亲人,不肯发海外同胞证,也不肯给予回国自由探亲免签。我的理解是,祖国与国籍不是一个概念,祖国只有一个,国籍可以多个,祖国不可换,国籍却可更换。一个人出生长大在哪里,哪里就是他的祖国。可伶我们这些土生土长的中国人,一旦移民到国外,祖国却给剥夺了。
2013年9月1日,中国新的外国人入出境管理条例生效,海外大陆移民同胞总算可以拿到五年签证回国探亲了。但是这个所谓的五年签证也是有条件的,不是每个海外大陆移民都能办的。前不久中美达成对等十年签证协议,在美国的海外大陆移民很开心,而加拿大的海外大陆移民却只能干瞪眼,因为加拿大早就单方面对中国十年签证,可中国至今也没对等。像我们现在想办的只是几个星期的短期探亲,不是家庭团聚,最多一年一次。没有特殊情况,没有必要几次出入境。现在我们还不期望那些家庭团聚类签证,还没做回中国十年签证的春梦,更没指望所谓的海外同胞证,回国自由探亲免签。我们所期待的祖国大使馆能不能人性一点,能善待以下我们这些海外大陆移民,在办短期探亲签证时大度一点,一次给三月半年什么的,能多次出入境更好。你说我回国3个星期,你大使馆就给我30天签证,我能说什么好?对一年多次出入境的签证我怎么看也像为父母送终买份意外保险似的,再说当时匆忙,一时半会也搞不清这“一年多次”保了些啥,如何申请,什么要求,我凭什么要多花钱买?如果上次办签证我有时间把事情整明白,我就可以办一年多次出入境的,像我这次赶不上给妈妈送终的不幸事件就不会发生,我也就不会把愤怒转嫁给我的祖国。
今天在*****上看到一篇《急探病危老母海航无情拒登机》的文章,才知道中国《外国人入出境法》有关于“看望危急病人或者处理丧事的”可在北京办理落地签证的规定。文章作者因母亲病危挺而走险以身试法,结果在美国就被海南航空拒绝登机。我当时想也许是他运气不好,碰上了一个泼皮牛二海航,致使人财两空。也许我可以试试其它航空公司,只要到了北京,就能办到理落地签证。但查了一下办签证所需的材料,说需要病危通知书和母子关系公证。病危通知书我找家里立即电邮过来尚可,但哪里去找母子关系公证?我想出国时也许办了的,但在家里翻箱倒柜上上下下找了一通也找不到踪影。现办那里来得及!另外,在网上也找不到类似在北京办理落地签证成功的例子。我胆子小,不敢出险招,这个想法就不得不放弃了。
现在才知道上午早点去大使馆办签证下午就能拿到,看来我理解加急需要一个工作日的要求有误。不过,就算星期一能拿到,星期二才能走人,一切顺利回到家里也是星期四了,也错过了家里已经定好的火葬的时间。妈妈遗体安放在殡仪馆,火葬前家里人每天都要守夜,我们这一辈人年龄都五六十了,时间长了受不了的,我不好要求他们再等我一个人,于是这一打算也放弃了。
既然赶不上送终,也赶不上葬礼,回去面对的只是妈妈的骨灰,我也就释然了,用不着急急忙忙往回赶了。好在妈妈病重时我已经回去陪伴了妈妈几周,回来才一个多月,不然的话我会遗憾终生,永远不会原谅我自己的。我打算下个星期去办一个普通的签证,再下个星期回国,回去安葬妈妈的骨灰,烧几炷香,磕几个响头,请求妈妈原谅,儿子没有及时回到的身边给你送终。妈妈,我知道您是抱着遗憾到黄泉路上的,我也知道您已经尽全力了,但天意不可违,您必须得走了。前一次的抢救你缓和过来,其实您就是在做最后一搏等我回来,可惜我理解错了,我从好的方面去想,认为你还能活很长一段时间。就是我这一理解错误,我没回来,您用尽了全力,父亲在召唤,您不能再等了,只能带着遗憾,告别人寰,到那远远的天国安息去也。不然的话,怎么妈妈走的那么匆忙,星期五报病危,星期六就离开人世了呢?!
2014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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