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党的很多理念都是对的。但是,他们的很多做法却激进,是在破坏这个国家的基石。以这次同性恋的婚姻判决为例:我认为同性恋者有他们自己的权利,他们的诉求也是合理的,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最高法院的做法却是错误的。因为他们拥有的是解释宪法的权力,而不是立法的权力。立法的权力归于国会。最高法院这次的做法,等于是直接给尚未通过同性恋合法化的州直接立法。这样的做法带来的恶性后果是极其严重的:由少数几个非民选的,精通法律的智者对全国人民立法,这是一个极其危险的做法,是独裁的开端。
有关这个问题,首席大法官的论述比我清楚得多。大家应该去认真地读一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