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sherke2013-04-05 13:36:43
  我在去年(2012年)的九月初正式走进美国的教室讲台在大学里任教,在四个月的课程中,让我有许多过去所没有的经历与成长,在此和大家分享。我在第一个学期开了二门课三个时段,总共有一百二十个大三和大四的学生选修我的课程,由于这是我第一次教授这二门课,每门课每周上课二次各75分钟,时间不长对我而言却是不小的挑战,常常是教完一周第一次的教材,就像打仗一样地赶紧接着从零开始准备二天后的教材,周末也常是在备课中渡过,日子过得十分充实。有人认为"博士"这个"博"字用的不好,因为他们研究的课题只有一个领域中的一小部份,怎么可以叫博士呢?应该叫"专士"吧。但是开始教书以后,就领悟到为何要叫博士了,因为每一堂课都涵盖了这个领域中的不同课题,但是一个研究者顶多只对其中一二个课题有比较深入的研究,其余的课题可能只是以前上过这一类的课,但是却要站在学生面前,用一个小时的时间让学生清楚了解一个观念,还要设计出活泼生动的教材,这是多么不容易的一件事!坦白说,和学生相较之下,一个研究者的相对优势只是在过去学习和研究的过程中接触过比较多相关的专业知识,所以可以花比较少的时间就可以了解教材的内容,过去曾听有人提到老师只要比学生早一分钟搞懂上课内容就可以了,有时候这是真实的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