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miles2008-05-10 04:56:45
呵呵,因为在笑坛得罪了这里的老大,赶紧过来捣捣乱。

我最早用的电脑是苹果2,DOS3.0在一张软盘里,是5寸的那种,真的很“软”。另一张软盘里考着当时著名的游戏:警察抓小偷。
角色是小偷,目的是拿到各处的口袋(金子),小偷在迷宫般的二维房间里上窜下跳,不时有警察冒出来抓他。小偷的绝招是挖坑,左手一指就在左边挖个坑,右手就在右边挖个坑。警察掉坑里不仅出不来,小偷还可以踩着警察的脑袋跑过去。

游戏的界面一般,但构思足够巧妙了,而且有47关之多。打通了往往需要十几个小时,还不能存盘!于是我就在周末熬夜痛打一次 --- 因为下一个周末就该师兄熬夜了。到学期结束的时候导师指着“E S D F"和“I J K L”问大家“为什么这几个键磨损的这么厉害?”

对这个游戏的印象是如此的深,以至于到了北美,看到警察还经常做白日梦般地想象,“呲”挖一坑让这小子掉进去,哈哈哈哈哈。老婆不理解,常以为我是老年痴呆提前发作了。
冲浪潜水员2008-05-10 10:14:55
捣乱mm快来!~~~有人背着电脑来请罪啦!接不接受啊?
泼点冷水吧2008-05-10 15:39:40
嗯,还有打坦克游戏,也是挖坑那种,装在B盘上的
Stiella2008-05-10 17:41:17
呵呵,捣乱还在生气,换个不生气的ID来投票支持活动吧 ;-)
500miles2008-05-10 17:54:55
啊?原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