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养宠物,但是,我不反对别人养。
女儿小时候在香港,吵着要养一只小白兔,我和她约法三章:你的宠物你负责,她满口答应。可是,养了三天,她知道了,看起来可爱的事物,往往实行起来没那么可爱。于是,她含着泪水,请我将可爱的小白兔送给他人。到了美国,养宠物的人更多了,不过,她牢记经验教训,对宠物的爱心还在,可是,没再动心。
纽约朋友的女儿,读高中了,吵着要养只狗,还有个非常合理的理由:父母上班或是旅行,家中有宠物陪陪独生女的她。结果呢,老朋友平时喝咖啡、聊天、吃饭期间,常说要回家喂狗,帮狗洗澡,出外遛狗,当然,包括偶尔带狗去看兽医—呵呵,女儿有男朋友陪啦。
国内困难时期,人人能养活自己已经不错啦,那年代,上海几乎没有养宠物的人家。
改革开放之后,自然是一番新气象,如今连宠物医院都有了,宠物的生存空间和社会地位,恐怕是到了历史的最高峰了。
以前,看小说和电影,养宠物的都是些阔太太阔少爷,起码是小资吧?如今,宠物人家的普及化就像地摊都在推销楼盘差不多了。
我在上海居住的小区,大门两旁,前年还有不少生活有关的店面:五金、窗帘、铁器,电脑、不同风味的饭馆。。。。如今几乎全给地产商(中介)给挤走了,不过,宠物店还在。
生活水平提高了,养宠物的人家也自然多起来。小区里随时可以看到穿着睡衣的家庭主妇拖着哈巴狗出来散步;穿短裤、拖鞋的中年汉边吸烟边吐痰边遛狗一起换换新鲜空气。不同阶层、各式各样养宠物的群体不约而同地出来遛狗也有着不约而同的标志:不带胶袋,也不带厕纸,于是,宠物们的大小便事留下的“|水雷”、“地雷“—一不留神,就会踩雷。
月前,在成都,才有幸在武侯大街见到一位妇女遛狗没穿睡衣却带了胶袋和报纸,我遇到她的时候已经是她在处理宠物大小便事的尾声,她一手拖着宠物,一手用报纸使劲地来回擦着人行道的地砖,因为实在罕见,我对她肃然起敬。
前几天,昔日的老邻居请我去上海闵行区九亭的别墅参观。我自然为当年“蜗居”时代的老朋友努力奋斗得来的两座连体别墅独自享用而感到高兴,不过,我对他说,我更佩服他的是,他虽然养了不少宠物:十几只鸭,十几只鸡,七八只鸟,好几只叫蝈蝈----他的家里里外外却没有任何异味。他的太太投诉说,他每天起早摸黑的冲洗宠物们的排泄物,每晚,在花园的各个角落点上驱蚊香,退休后的他,为了这批宠物,他几乎放弃了所有的旅行计划。
数年前,经过上海的一条弄堂口,一位穿着美丽睡衣的妇女和街坊在聊天,突然,她朝着弄堂里拉开大嗓门:哎呀!赤那娘个起来!侬勿要吃呀!侬勿要吃呀!侬滴只小赤佬我教过侬多少次啦侬勿要吃呀! —赤那娘个起来!侬。。。。她边喊边骂边冲进弄堂,我的眼神也随她看进弄堂,原来,她白白净净的宠物“小赤佬”正在那里吃着狗屎。。。。
凡是看到有人抱着宠物小狗亲吻,我就会想起这个场景。
我并不反对养宠物,不过,是否该先将人养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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